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北京一皇家級四合院4.5億元起拍,為混合結構仿古建築形式,歡迎閱讀。
近日,據 " 廈門中院 " 公眾号消息,廈門市湖裡區人民法院在京東司法拍賣平台上線了一座皇家級四合院,4 月 25 日 10 點正式開拍,起拍價 4.5 億元。
該房產仿照乾隆年間的大圓鏡智寶殿重建而成,原建築物屬于舊有皇家園林的一部分。整個房產占地面積 6285.76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 16696.1 平方米,雙層三進,地上建築共計 7 棟,均為混合結構仿古建築形式,包括 1 層地下夾層和 3 層地下室。
據介紹,此次拍賣的房產地理位置優越,緊鄰北海公園、什刹海,環境優美,是大眾旅遊勝地,屬北京西城二環裡稀缺優質資源。
這次拍賣,不僅創了廈門法院單一拍賣标的價值新高,也讓網友們充滿好奇。也有人發問說,為啥湖裡法院可以拍賣北京的四合院?
欠錢不還
簡單明了的執行依據
原來,早在 2018 年 9 月,廈門某貿易公司向廈門某銀行貸款 1.6 億餘元,該貿易公司的關聯公司——北京某物業管理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區地安門西大街 28 号房產(即本次拍賣标的物)及該房產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擔保。
上述三方同時向廈門市鹭江公證處申請《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書》予以确認,廈門市鹭江公證處據此作出(2018)廈鹭證内字第 42486 号公證債權文書。
後因貿易公司未履行還款義務,經該銀行申請,廈門市鹭江公證處作出(2022)廈鹭證執字第 50 号執行證書。
根據該執行證書,申請執行人銀行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以抵押人北京某物業管理公司名下上述房產及該房產對應的土地使用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一波三折
案涉房產終得上架拍賣
2022 年上半年,申請執行人銀行以廈門市鹭江公證處作出的上述公證債權文書和執行證書為依據,向湖裡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湖裡法院輪候查封了案涉房產,并向首封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發函商請移送處置權。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同意将上述房產移送湖裡法院處置。
因案涉房產情況特殊,湖裡法院組織執行幹警前往實地進行調查,并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等相關部門核實案涉房產是否存在拍賣限制。确定案涉房產能夠通過司法拍賣進行處置,2022 年末,湖裡法院到案涉房產張貼騰房公告。
本案執行期間,案外人某球會公司以其對案涉房產享有租賃權利為由,先後向湖裡法院提出執行異議、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均被湖裡法院依法駁回。
為何遠在北京的房產能由湖裡法院上架?為何依據《公證書》也能申請強制執行?還有這些疑問,在湖裡法院依法的執行處置中,都能找到答案,在我國的現行法律中也都能找到依據。不論被執行人的财產在哪兒,只要依法依規,法院都能處置。
起拍價格
4.5 億元是怎麼确定的?
4.5 億餘元起拍!價格是如何确定的?據介紹,騰房期限屆滿後,湖裡法院通過司法詢價評估系統委托評估機構對案涉房產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為 5.3 億餘元,此後還依法委托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對案涉房產進行專業評審。
經評審,未發現估價結果存在明顯偏離價格的情況。故此前 5.3 億元的估價報告結果可作為案涉房產的财產處置參考價。
随後,湖裡法院執行局組織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合議,确認案涉房產已符合拍賣條件,并依法将案涉房產以評估結果的 85 折即 4.5 億餘元為起拍價及保留價,通過京東網司法拍賣平台發起此次拍賣。
(羊城晚報 · 羊城派綜合廈門市中級法院、澎湃新聞、台海網、潇湘晨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