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國道241工程被舉報存重大隐患,山西路橋集團:成立調查組,歡迎閱讀。
4 月 17 日凌晨,山西路橋集團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稱,16 日,網絡反映該公司所屬路橋一公司承建的國道 241、省道岚馬線汾河水庫段改線工程質量相關問題的情況,路橋集團黨委高度重視,立即召開會議,第一時間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全面調查核實。後續将根據調查情況依法依規處理。
4 月 16 日,據媒體報道,橋墩是飛架于山川河流之上橋梁的根基,其牢固性和穩定性直接關乎道路和人民群眾的安全。近日,山西省國道 241、省道岚馬線汾河水庫改線路基橋隧工程 LJ2 标段的勞務分包商朱竹林實名舉報稱,該工程 LJ2 标段的施工承包部門山西路橋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路橋一公司)建設的橋墩基樁,涉嫌偷工減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據了解,國道 241、省道岚馬線汾河水庫段改線工程是保護汾河水庫水質安全、打通太原西部地區交通瓶頸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山西省重點工程。全長約 56.614 公裡。按雙向 4 車道一級公路标準建設。
這個工程的 LJ2 标段勞務分包商朱竹林實名舉報稱,該标段石溝橋 7B-3 橋墩的旋挖樁基礎設計樁長為 57 米,基樁成孔灌注混凝土後,經第三方質檢機構抽檢,認定為混凝土質量不合格。質檢部門要求項目部對 7B-3 樁基進行處理,重新澆灌合格的混凝土。
據朱竹林介紹,山西路橋一公司項目部在要求他用旋挖機對不合格混凝土進行清理的過程中,樁基的鋼筋籠很大一部分,被旋挖鑽機打碎。因為樁基的鋼筋籠,可以增加樁基的承載能力和穩定性,提高橋梁的安全性能,同時,它還能提高樁基的抗震性能,減少地震造成的損失。所以鋼筋籠被機械打碎的問題非常嚴重。朱竹林把情況上報給了項目部。結果項目部卻要求他直接灌注混凝土,并沒有重新更換鋼筋籠。而且,整個樁基的深度為 57 米,但實際處理的不合格混凝土深度只有 20 米,剩餘的 37 米樁基依然是不合格的混凝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朱竹林:" 我處理那個樁的時候,混凝土用手一抓就碎掉了。經過質檢部門的确認,責令山西路橋一公司項目部,把整根樁都處理掉。他們只處理了 20 米(實際應處理 57 米)。我們用旋挖機從樁基鋼筋籠的中間鑽下去,旋挖機屬于大型機械設備,力量很大,把裡面的鋼筋籠都打碎了。這就相當于樁基裡面沒有鋼筋了。我們把情況跟項目部反映了。項目部說,沒事,讓你咋幹,你就咋幹,不要跟别人說就行!"
勞務分包商朱竹林還舉報稱, 國道 241、省道岚馬線汾河水庫改線路基橋隧工程 LJ2 标段的前頭溝橋 8-0、9-1 樁基,在鋼筋籠往樁基孔洞内下放的過程中,因鋼筋籠的吊筋斷裂,導致鋼筋籠墜落,嚴重損壞。後經山西路橋一公司項目部同意,這兩個樁基直接使用了已經嚴重損壞的鋼筋籠。另外,該标段石溝橋 6B-0 樁基、安康橋 8-3 樁基,因為樁基鋼筋籠不夠長,項目部竟然直接使用了 4 根鋼筋焊接在兩個鋼筋籠之間代替完整的鋼筋籠。導致橋墩的穩定性和承載力大打折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朱竹林:" 因為運輸錯誤等原因,鋼筋籠短了,在山裡面施工作業,鋼筋籠再運回去很費勁。他們(山西路橋一公司項目部)說,‘得了!拿鋼筋頂一下吧!’因為每個樁基都設定有檢驗鋼筋籠質量的聲測管,鋼筋籠不夠長,就通不過檢驗。所以項目部就暗地裡拿幾根鋼筋在兩個鋼筋籠的中間進行焊接,代替完整的鋼筋籠以此補足整個樁基需要的鋼筋籠的長度,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記者:" 兩個鋼筋籠之間是違規用鋼筋焊接的?"
朱竹林:" 對,就用四根鋼筋,正常的是鋼筋籠,大家看到過嗎?兩個鋼筋籠的中間用四根鋼筋焊接起來。只用四根鋼筋支撐(承重),就好比人,正常是兩條腿承重,現在半條腿的承重力都沒有。"
朱竹林舉報稱,國道 241、省道岚馬線汾河水庫改線路基橋隧工程 LJ2 标段,根據施工圖紙的要求,所有橋梁基樁要使用的鋼筋籠之間的連接點的焊接長度要達到 25 公分。但實際施工中,兩個鋼筋籠之間連接點僅焊接了 5-8 公分。且存在多處連接點未進行焊接的情況,嚴重影響橋梁墩柱的穩定性和承重能力。
朱竹林擔憂地說:" 山西路橋一公司種種偷工減料的行為,讓他感到害怕!一旦因橋墩質量問題,發生橋梁垮塌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就此,記者專程到山西路橋一公司核實情況。其項目部的負責人冀文俊、張建錄告訴記者,朱竹林所反映的情況不屬實,并給記者出示了一份前頭溝大橋的基樁檢驗檢測報告。
冀文俊:" 基樁檢測合格了之後,才能進行墩柱的施工。檢樁完成後就出報告。你往後看,檢驗報告裡 60 根樁都有檢測結論。"
記者:" 這個報告檢測的内容主要是鋼筋嗎?"
張建錄:" 鋼筋和混凝土都有。"
據山西路橋項目部的兩位負責人介紹,這份檢測報告是在基樁施工完成後檢測出具的,只有基樁檢測合格,才能進行下一步工程的施工。這份報告顯示所有基樁都為Ⅰ類樁,即合格。但是,記者發現,這份報告的委托部門是山西路橋一公司,檢測部門是山西路橋集團實驗檢測中心有限公司。這兩家公司均為山西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山西路橋建設集團全資子公司的工程,由另一個全資子公司進行質量檢測,這是否合乎情理呢?山西路橋一公司項目負責人冀文俊稱:" 三家公司都是獨立的法人。"
冀文俊:" 檢測公司屬于獨立的機構,我們都屬于山西路橋的子公司。但是,都是獨立的法人,不是說都是什麼(給自己的工程檢測),都有對外的經營業務。"
這份檢測報告,工程的勞務分包商朱竹林并不認可。他多次向山西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安全質量環保監督部反映山西路橋一公司施工存在質量問題,其安全質量環保監督部工作人員劉凱口頭回復朱竹林稱:" 樁基質量沒有問題,山西路橋集團不能出具表明工程質量沒問題的書面材料。"
朱竹林告訴記者," 他的旋挖機,因為與山西路橋一公司存在經濟糾紛,被停在了施工現場。他為了驗證所反映的問題屬實,曾多次向山西路橋集團建議,在橋墩旁邊用旋挖機往地下鑽 20 米,對樁基進行檢測。但是項目部并沒有同意。"
據朱竹林向記者介紹,該項目的很多勞務分包商與山西路橋一公司存在經濟糾紛。原因是山西路橋一公司會安排其勞務分包商們幹很多合同約定之外的工作。而且,山西路橋一公司對項目管理混亂,時常有物料供應跟不上的情況,導致勞務分包商不得不停工等待。這些都增加了勞務分包商的成本。
朱竹林說,他與山西路橋一公司,原本約定幹一年半的時間。但是,他幹了兩年半還未完工。其間,工程機械以及工人工資都是一筆不小的支出。此外,山西路橋一公司所在标段的施工便路,沒有按照施工設計規劃進行建設,每當雨雪天氣施工便道泥濘難行,也導致了勞務分包商們產生怠工情況,成本上升。
據多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國道 241、省道岚馬線汾河水庫改線工程第二合同段《施工便道主要工程數量表》中明确規定,該合同段的施工主便道寬度為 6.5 米,鋪設 18 厘米的水穩基層、18 厘米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然而,山西路橋一公司所在标段修建的施工主便道 1 至 3,幾乎全部沒有按施工設計要求鋪設水穩基層和水泥混凝土路面。一部分路面上撒的碎石渣,還有一部分是土路。
據知情人介紹,施工便道只要在規劃設計中有明确要求鋪設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工程的投資建設方一定會給施工部門撥款。山西路橋一公司拿到錢,卻沒有按照設計要求建設施工便道,涉嫌侵占挪用了這筆工程款。據反映人的保守估計,這筆工程款起碼有大幾百萬。
該項目的其他勞務分包商還向記者反映,國道 241 省道岚馬線汾河水庫改線工程的富足隧道至孔河溝橋頭段,整個公路的路基,沒有使用 AB 料。而是使用了沒有經過任何加工的碎石塊和渣土鋪設的路基。這種雜亂的石塊渣土鋪設的路基不實存在縫隙,時間長了會導致路基下沉,路面損壞。
此外,部分勞務分包商還反映稱,國道 241、省道岚馬線汾河水庫改線路基橋隧工程 LJ2 标段的所有隧道的頂部,存在沒有使用鋼筋和鋼筋網等偷工減料的問題。
記者已經把在國道 241、省道岚馬線汾河水庫改線工程中,山西路橋一公司涉嫌偷工減料和侵占工程款等問題,反饋給了山西省交通運輸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