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租客“毀壞式”退房,法院判了!,歡迎閱讀。
近日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披露了一宗奇葩糾紛案——
租客退租後
留下一片狼藉
房屋牆壁、地面均遭人為損壞
導致房屋無法正常使用
房東遂将租客訴至法院
基本案情
張某在廣州某區租賃了一套 200 平方米的復式住宅用于經營會所。租賃期間,因原業主經濟糾紛,涉案房屋被法院查封拍賣,陳某通過司法拍賣程式取得了房屋所有權,并根據 " 買賣不破租賃 " 原則,取代原業主成為涉案房屋的出租人。
此後,陳某與張某協商一致,雙方同意解除租賃合同,在陳某向張某支付 6 萬元補償款後,張某按照約定提前将房屋交還給陳某。
張某搬離涉案房屋時,雙方未辦理交接手續。兩日後,陳某前去檢查涉案房屋情況,發成屋屋内一片狼藉:垃圾滿地,房屋的牆、地面、櫥櫃、樓梯、房門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損壞 …… 陳某随即要求張某進行修復,但遭到張某拒絕。
由于張某既不願意将房屋恢復原狀,也不願意支付修復費用,陳某将張某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房屋修復費用、租金損失等。
涉案退租房屋現場
裁判結果
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某向陳某賠償房屋維修費及租金損失共計九萬元。
張某不服,提起上訴。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承辦該案的法官對此表示,陳某通過司法拍賣獲得涉案房屋所有權,依據 " 買賣不破租賃 " 原則,張某與原業主籤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對陳某和張某繼續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在租賃合同關系中,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中,張某作為涉案房屋的承租人,在房屋租賃合同關系解除前負有妥善保管房屋的義務;合同關系解除後,張某應當向陳某交還狀态完好的房屋,并負有通知業主陳某查驗、接收房屋的附随義務。但張某作為房屋承租人,實際未對房屋盡妥善保管義務,導致屋内牆體、地面及屋内設施等損壞嚴重,故應對房屋維修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因房屋損壞不能正常使用,還應賠償相應的租金損失。
近年來,因退租引發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日漸增多。法官提醒,在租房過程中,承租人應自覺維護房屋及其配備設施,退租時交還完好狀态的房屋,并通知出租人當場接收、查驗;同時,出租人在交接房屋時,也應及時清點、檢查,避免後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遇到此類租客固然讓人頭疼
但近日的一條新聞
則與這起案件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6 月 13 日
# 姑娘要結婚退租時
掃幹淨房子留下喜糖 #
衝上微博熱搜第一
許多網友紛紛留言點贊
↓↓↓
" 占哥,告訴你一個好消息
我結婚了!
你這邊的房子我不再續租了
屋子我已全部搬空并且打掃幹淨
除了部分牆面受潮脫落外
其餘都完好無損
鑰匙給你放在水箱裡
感謝哥這麼多年來的關照 "
……
6 月 11 日晚
浙江衢州常山縣的房東占哥
收到了租客周女士
發來的一條微信
2016 年
周女士畢業于江西上饒衛生學校
通過網投的方式
考進了浙江衢州常山縣人民醫院
人生地不熟
當務之急是要解決住宿的問題
但周轉了多家中介
看了不少房子
不是價格太貴
就是位置太偏
工作幾年後
周女士在網上看到了
一則條件合适的出租信息
便立刻打電話和房東占哥聯系
電話那頭的占哥幹脆利落
立馬帶周女士去看了房子
裡面裝修簡潔,設施齊全
在得知周女士剛畢業沒幾年後
原本一萬五的年租金
占哥立馬給她減了 3000 元
占哥是一名小學教師
他表示自己也有過租房的經歷
打心眼感覺到年輕人的不容易
" 作為一個外地人來到常山就業
我覺得讓她安心住下來
日後才能安心工作
在常山安家落戶 "
回憶起租房的這段經歷
周女士頗為感動
" 在租房的這幾年時間裡
真的非常感謝房東占哥
他就像大哥哥一樣照顧我
家裡要是遇上電路故障
下水道堵塞、空調不制冷等問題
一個電話就會安排師傅來維修
而且費用都是由他來承擔 "
周女士表示
" 來到常山,從遇到房東開始
我越來越感受到這座城市的暖人
也讓我有了在這裡安家的念頭
暖暖的衢州讓我選擇留下 "
" 其實租客和房東之間
就應該像朋友一樣去相處 "
占哥說
周女士退租時
把房子打掃得很幹淨
這讓他感覺很舒坦
而且最為驚喜的是
桌子上放着四盒結婚喜糖
如今
結婚後的周女士
就住在占哥的房子對面
網友紛紛表示:
" 從租客變成了鄰居
從鄰居變成了朋友
這種感覺真好 "
來源:廣州普法綜合自人民日報、中國普法、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廣州政法
(編輯 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