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理财經驗:全力維護證券交易 嚴肅性和神聖性,歡迎閱讀。
每經特約評論員 熊錦秋
5 月 5 日,已公告停止交易的嵘泰轉債盤中竟然可以交易。盤後上交所公告宣布,該日相關匹配成交取消,交易無效,不進行清算交收。筆者認為,有關各方應從中汲取教訓,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按 5 月 5 日嵘泰股份(SH605133,股價 26.91 元,市值 49.48 億元)公告,由于觸發可轉債的贖回條款,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決定行使公司可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嵘泰轉債最後交易日為 5 月 4 日。不過,5 月 5 日嵘泰轉債開盤卻可正常交易,最高衝高至 121.9 元,漲幅達 19%,之後上交所發布公告,稱嵘泰轉債交易狀态異常,于當日 10:10 對嵘泰債券實施停牌。盤後上交所公告稱,5 月 5 日早盤因技術原因,該可轉債仍挂牌交易,按《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第 130 條等相關規定,取消交易。
證券法第 111 條規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重大技術故障、重大人為差錯等突發性事件導致證券交易結果出現重大異常,按交易結果進行交收将對證券交易正常秩序和市場公平造成重大影響的,證交所可采取取消交易等措施;證交所對此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第 130 條也有類似規定。
按上交所公告,本次事件發生是由于技術原因。若非人為引發,應不屬于重大過錯,上交所就無需承擔民事責任。應該說,上交所取消該日交易,于法有據。本來按照規則不應發生的交易卻發生了,當然不應認可,理應取消。
但是,證交所、證券市場本是為投資者交易而生,證券交易具有嚴肅性和神聖性,交易是買賣雙方相互合意、達成一致的表現,一旦交易完成投資者就不能反悔取消。證交所取消交易,應是在萬不得已情況下的選擇,一旦取消交易次數多了,交易的神聖性就會受到損害,下次投資者在交易時心裡可能念想這次交易是否會取消,出現虧損也可能找理由試圖給證交所施加壓力要求取消交易。
取消交易,交易一方可避免損失,交易對手可能的獲利也被宣告無效,由于交易對手的資金投注于此,喪失了市場中的其他獲利機會,取消交易表面上什麼都沒有發生,一切都回歸風平浪靜,但其實市場和投資者或有些小内傷。
維護證交所交易的嚴肅性和神聖性,關乎證交所信譽及其所打造的證券市場信譽,一點都含糊不得。對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因素,證交所層面或無能為力、無法控制,但對于重大技術故障、重大人為差錯等,證交所通過人為努力或可控制或避免。對于交易日哪些證券能正常交易、誰停牌、誰摘牌,證交所相關技術保障、内部工作流程都應極為成熟到位,為何嵘泰轉債發生了本不該發生的交易,對此要從技術、工作流程等方面查明原因,彌補漏洞。
5 月 5 日,交易軟體顯示嵘泰轉債的餘額為 1382.4 萬元,投資者通過公告應該知道 5 月 5 日是不能交易嵘泰轉債的,可不到一個小時成交金額竟高達 9754 萬元,換手率極高,原本不能交易的可轉債卻有相當多投資者參與,也讓人感到蹊跷,這方面成因也要弄清楚。
由于嵘泰轉債即将摘牌,其隐含的期權價值歸零,投資者要麼接受上市公司贖回,得到一點利息;要麼轉股,但由于轉股價高于正股價,轉股之後可能連債券的本金都收不回,還不如選擇接受贖回。也就是說,目前嵘泰轉債的内在價值就是在面值附近,5 月 5 日出現偏離内在價值的暴炒,不妨将其歸為可轉債的 " 末日輪 " 炒作。
" 末日輪 " 炒作純屬賭博投機,也應盡量避免和防止。引發可轉債過度投機的一個原因,就是可轉債 T+0 交易制度,個别可轉債品種單日換手幾十次,部分投資者把可轉債作為擊鼓傳花的投機籌碼,并不想真心長期持有,建議可轉債交易制度應予改革,借鑑适用 A 股 T+1 交易制度。同時,對于最後一個交易日可轉債交易,應限制單個投資者的買入比例,防止有資金優勢的投資者在其中興風作浪,将可轉債作為割 " 韭菜 " 工具。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