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爆火!你愛聽的歌,竟不是真人唱的?,歡迎閱讀。
近一段時間,在一些網絡平台,"AI(人工智能)歌手 " 演唱了多首大家耳熟能詳的歌曲。在 AI 技術越來越成熟的當下,該如何看待這些問題?又會帶來哪些新的風險和挑戰呢?
"AI 歌手 " 走紅 網絡 或涉多項侵權行為
在網絡上聽到的一些音樂,可能并非歌手本人演唱,而是由網友通過人工智能技術生成的。在視頻網站上可以看到,最近,一位虛拟歌手翻唱了數十首歌曲,很多視頻的播放量都突破了百萬。
北京市民:一開始以為是真人唱的,不斷地刷到很多歌,後來發現都是 AI(人工智能)唱的。
北京市民:确實很像歌手的原音唱的歌。
"AI 歌手 " 走紅 網絡的同時,也衍生出了一系列的新問題。在未經相關授權的情況下,使用這些歌曲是否涉嫌侵權成為了關注的焦點。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遊雲庭:個人的姓名、肖像、聲音都屬于人格權保護的範圍,未經授權進行使用涉嫌侵權。一首歌的詞、曲、相應的伴奏帶以及原唱,如果你要使用,沒有授權的話,也涉嫌侵權。
此外,通過人工智能技術生成音樂、圖片或文字,需要收集大量的數據并進行訓練。專家表示,如果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通過扒取等形式進行數據訓練,也可能涉及法律風險。
金杜律師事務所合規業務部管理合夥人 寧宣鳳:如果你對數據進行清洗、特征提取、标注的時候,可能對數據所有權人的匯編權、改編權、翻譯權,涉及到侵犯。
生成式人工智能 有規範才有未來
今年 4 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提供聊天和文本、影像、聲音生成等服務的組織和個人,要承擔該產品生成内容生產者的責任;發現、知悉生成的文本、圖片、聲音、視頻等侵害他人肖像權、名譽權、個人隐私、商業秘密,應當停止生成,防止危害持續。
中國科學院自動化研究所人工智能倫理與治理中心主任 曾毅:人工智能是一項賦能社會的技術,我們應當建立一個相對完善的監管體系。涉及的人不僅是政府相關的管理部門,或者是技術的管理部門,還應當涉及公眾、媒體,每一個利益相關者都有責任和義務。
來源:央視财經(ID:cctvyscj)視頻為央視财經《正點财經》欄目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