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市民垂釣被困蘆葦蕩,被救後收到一張罰單,歡迎閱讀。
現代快報訊(記者 高達)近日,蘇州市民朱先生報警求助,稱自己在太湖邊的蘆葦蕩裡迷路了,民警立即前往現場處置成功将朱先生救援上岸。上岸後朱先生卻收到了一張漁政部門的罰單。
前不久,蘇州吳中警方接到報警,報警人稱自己被困在了一片蘆葦蕩中,無法辨别方向也無法離開。民警趕到現場後,經過一番搜尋,在距離河岸邊百米外的蘆葦蕩裡,看見了報警人朱先生。
△處警人員經過搜尋,最終發現了距離岸邊百餘米的報警人朱先生。
警方了解到朱先生水性不好,為了保證安全,放棄了用救生圈協助朱先生遊上岸的想法。不久消防部門也到達現場,但是雙方都沒有合适的救援工具,這時民警在岸邊的草叢裡發現了一艘廢棄的小船,于是安排一位熟悉水性的警務人員與一名消防員,共同進入蘆葦蕩将朱先生安全帶上了岸。
△由于四周環水蘆葦高大,民警及消防人員只能利用小船靠近。
朱先生為什麼會被困在蘆葦蕩裡呢?民警了解到,朱先生下午來到附近準備釣魚,剛坐下,打撈水草的船只在附近開始作業,朱先生就開始向蘆葦蕩裡走尋找新的垂釣地點。沒想到走着走着就走遠了,想回頭,身後的路早已被高大的蘆葦蕩覆蓋。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所幸救援及時,朱先生毫發無損。但由于他垂釣的區網域為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最終被漁政部門處以罰款 200 元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根據《江蘇省漁業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國家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常年禁止捕撈和垂釣。請廣大市民在野外垂釣保障好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安全意識,營造良好的安全垂釣環境。
(蘇州吳中警方供圖 編輯 邵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