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判決書出現100多處錯誤”輿情應對與點評,歡迎閱讀。
層層把關下,一份判決書何以出現 100 多處錯誤 " 合同詐騙案 " 的一審判決由法院作出。
因多了一個 " 萬 " 字,判決書中的借款金額從 573 萬元變成了 573 億元
一字之差,涉案金額翻萬倍
當事人告訴媒體,在這份 311 頁的判決書中,他們發現了至少 110 處類似錯誤。
記者發現,涉案的兩份判決書中均記載,判決書作出之前,經 " 審判委員會讨論決定 "。
就兩份判決書中出現的錯誤,記者聯系法院院長,對方稱正在開會,随後挂斷電話,就此情況暫時沒有回復。
評論一:
院長确實在電話裡不便多說話,但可以這樣說:在電話裡您的身份無法核實,可以先與院宣傳人員聯系,并告訴其電話。
即使正在開會,也可以出來回個電話,要有禮有節。
注意,接受媒體采訪要一把手靠後站,不要置身第一線哈。如需對外發聲,也要由院新聞發言人接受采訪。
兩份判決書顯示,審判長均為戴金飛,現任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記者撥打戴金飛電話,他稱此案情況已跟院領導匯報,事情具體情況正在調查中,進一步了解案情需要經過綜合辦公室。
點評二:
一旦成為輿情主角,直接關機或只接通訊錄電話,象這樣回應記者能解決啥問題,除了增添新的報料外。
諸暨法院作出的兩份判決書記載,審判員是邊粉芳。深一度記者聯系邊粉芳詢問情況,她表示不知道後挂斷電話。
點評三:
連接都不要接,不知道,啥是不知道,自找麻煩哈
諸暨市人民法院綜合辦公室向深一度記者表示,具體情況正在調查核實,有些事情涉及到内部審判情況,不方便在電話上透露。
點評四:
如果院辦兼宣傳職責,可以說院裡正在調查核實,請記者傳真過來記者證復印件,采該函,核實後便給予正式回應。
或者說,法院将在公眾号上發布調查結論,請記者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