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懲治網暴!這些情節情形拟從重處罰,歡迎閱讀。
為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活動,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起草了《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對在信息網絡上制造、散布謠言,采取肆意謾罵、惡毒攻擊、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等行為依法嚴懲。看梳理 ↓↓↓
依法嚴懲網絡暴力違法犯罪
依法懲治網絡诽謗行為。在信息網絡上制造、散布謠言,貶損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以诽謗罪定罪處罰。
依法懲治網絡侮辱行為。在信息網絡上采取肆意謾罵、惡毒攻擊、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以侮辱罪定罪處罰。
依法懲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組織 " 人肉搜索 ",在信息網絡上違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數人發布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
依法懲治線下滋擾行為。将網絡暴力延伸至線下,對被網暴者及其親友實施攔截辱罵、滋事恐吓、毀壞财物等滋擾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以故意毀壞财物罪、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依法懲治借網絡暴力事件實施的惡意營銷炒作行為。網絡服務提供者對于所發現的網絡暴力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規定的,以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行為。實施網絡诽謗、侮辱等網絡暴力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符合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依法嚴懲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實施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
(1)針對未成年人、殘疾人實施的;
(2)組織 " 水軍 "" 打手 " 實施的;
(3)編造 " 涉性 " 話題侵害他人人格尊嚴的;
(4)利用 " 深度合成 " 技術發布違法或者不良信息,違背公序良俗、倫理道德的;
(5)網絡服務提供者發起、組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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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侮辱、诽謗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應當提起公訴。實施網絡侮辱、诽謗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 " 嚴重危害社會秩序 ":
(1)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影響惡劣的;
(2)随意以普通公眾為侵害對象,相關信息在網絡上大範圍傳播,引發大量低俗、惡意評論,嚴重破壞網絡秩序,影響公眾安全感的;
(3)侮辱、诽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多次散布诽謗、侮辱信息,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大量散布诽謗、侮辱信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5)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情形。
對于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網絡侮辱、诽謗犯罪,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