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官方通報“提燈驗車”:退還押金,依法處罰,歡迎閱讀。
針對網傳 " 一遊客在鼎福鑫盛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租賃用車後,因車左前方大燈外罩玻璃有劃傷痕迹,被公司要求賠付 68800 元 ",4 月 12 日深夜,成都市武侯區住建交局發布情況通報。全文如下:
關于網傳 " 租車後車燈出現劃痕被高額索賠 " 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
4 月 11 日,網傳一遊客在鼎福鑫盛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租賃用車後,因車左前方大燈外罩玻璃有劃傷痕迹,被公司要求賠付 68800 元。
當日,我局赓即會同相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開展聯合調查。次日(12 日),經調解已由該公司退還了租車人全部押金,對調查中發現該公司未按規定辦理備案從事汽車租賃服務的違法行為,依據《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依法依規作出了行政處罰。
感謝網民朋友對我們工作的監督和支持,我們也将繼續引導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始終對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保持零容忍。
成都市武侯區住房建設和交通運輸局
2024 年 4 月 12 日
此前報道
近日,網友稱在四川旅遊租車 1 天,歸還車輛時,商家驗車發現車燈有一處不足 1 厘米的微小劃痕,故拒絕退還 1 萬元租車押金。在 4S 店稱可以花費 2000 多元技術手段恢復的情況下,租車商堅持更換大燈,并要求其承擔更換配件費、誤工費、折舊費等共計 68800 元,或換副廠大燈等花費近 1 萬元。
4 月 11 日,四川成都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稱,已收到相應舉報,執法辦案人員正介入處理。記者從平台方獲悉,平台方已關注到相關用戶在社交平台的反饋,并第一時間介入處理,已同步下架涉事門店。
(羊城晚報•羊城派綜合武侯區住建交局微信公号、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