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财经经验:武汉:购房落户不限面积金额,欢迎阅读。
中新经纬 12 月 11 日电 据 " 平安武汉 " 微信号 11 日消息,武汉市公安局调整四项户口迁移政策相关条件和办理规定,并已于 12 月 7 日实施,其中提到取消原购房落户业务中 " 首次交易商品房 " 以及购房面积、金额等条件限制。
据悉,此次优化人口落户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调整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条件。取消中心城区夫妻投靠落户的婚龄限制,在全市实行统一的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政策。已结婚登记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的另一方和符合随迁条件的子女,可申请落户。原 " 新城区、开发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 " 和 " 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 " 两项业务合并调整为 " 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 " 业务。
调整购房落户条件。取消原购房落户业务中 " 首次交易商品房 " 以及购房面积、金额等条件限制。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购买自有产权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书,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 ( 集体土地自建房除外 ) ,可申办落户。原 " 购买新城区商品房落户 " 和 " 购买中心城区商品房落户 " 两项业务合并调整为 " 自有产权住房落户 " 业务。
调整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条件。取消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需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满 1 年的条件。新城区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开发区有自有产权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书,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的,可申请落户。
进一步优化积分入户政策。进一步调整完善积分入户办法,提高 " 居住年限 "" 缴纳社保 "" 合法稳定住所 ( 含租赁 ) " 分值权重,确保三项占比在 50% 以上,为普通劳动者落户武汉提供便利。 ( 中新经纬 APP )
作者:郑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