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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 1 月 19 日电 1 月 19 日,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上市司司长郭瑞明在会上表示,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坚持 " 应退尽退 ",并不是退得越多越好。
郭瑞明回应媒体关于如何看待 "A 股退市率不高 " 的市场观点时称,2020 年底,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新一轮退市改革方案,沪深证券交易所修订了退市规则。改革方案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投资者结构特点、市场承受能力和经济发展阶段,强调分类施策,既完善了强制类退市指标和流程,也畅通了多元化退出渠道,力求平稳推进。
郭瑞明介绍,改革 3 年来,共有 127 家公司退市,其中 104 家强制退市,强制退市数量是改革以前 10 年的近 3 倍,呈现两个特点:一是面值退市显著增多,去年面值退市的数量接近全部退市公司的一半,市场优胜劣汰的自我调节机制开始形成;二是重大违法类退市增多,去年 8 家公司因达到重大违法标准进入退市程式。这些公司的退市带动中介履职、投资理念、市场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总体符合改革预期。
郭瑞明指出,关注到市场上 "A 股退市率不高 " 的观点。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坚持 " 应退尽退 ",在退得下的同时还要退得稳,也并不是退得越多越好。以美国为代表的境外市场退市是以私有化、被其他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为主,是自愿退市为主,有些市场自愿退市占总退市比例超过 90%,真正强制退市的比例也不高。这些公司退市是自身公司战略考量,主动作出的市场化选择。A 股强制退市的公司不少,但重组退市、主动退市案例大幅度少于境外市场。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郭瑞明表示,证监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改革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
一是继续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有效整合资源,推动完善破产重整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退市规则,坚持 " 应退尽退 ",严厉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 " 保壳 " 行为,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
三是坚决防止 " 一退了之 "。公司及相关方违法违规的,即使退市也要坚决追责;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支持投资者运用《证券法》规定的各项赔偿救济举措,维护自身权益;推动退市公司依法、有序进入退市板块,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和交易权等基本权利。 ( 中新经纬 APP )
作者:郭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