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游戏经验:刚刚正式实施,律师解读《未保条例》下的游戏行业该做什么,欢迎阅读。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已于 2024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施行,这将对游戏行业造成怎样的影响?
为弄明白这个问题,诺诚游戏法团队对重点条款做出了如下解读与建议:
1、更新未成年人模式,为家长提供管理权限
【条款原文】第四十三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特点,坚持融合、友好、实用、有效的原则,設定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根据条款,我们建议更新未成年人模式,提供家长管理权限,具体如下:
(1)将未成年人模式設定为必备功能,沿用版署规定,经实名为未成年人的帐号,仅向其展示符合其适龄标准的游戏类型。
(2)設定家长监督管理权限:
游戏内应当设立便捷渠道,供家长对游戏账号进行监管,例如在游戏内設定 " 家长守护 "、" 家长关爱 " 通道,配套对应的游戏实际和游戏充值管理功能,并可以設定查询游戏记录、禁止游玩等权限。
需要注意的是,《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对移动智能终端中的家长管理提出了更细化的要求。例如退出未成年人模式的家长验证、使用时长管理的家长豁免操作等,但鉴于该意见稿尚未生效,后续仍可能有进一步调整。
(3)消费管理:单次消费限额仍保留,月消费限额改为日消费限额。
【条款原文】第四十四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4)在线时间管理:与在先规定一致。
自 2021 年 9 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实施以来,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 20 时至 21 时向未成年人提供 1 小时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2、在用户下载、注册、登陆界面等位置显著标明适龄提示
【条款原文】第四十七条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游戏内容或者游戏功能。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适龄提示要求,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通过评估游戏产品的类型、内容与功能等要素,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明确游戏产品适合的未成年人用户年龄阶段,并在用户下载、注册、登录界面等位置予以显著提示。
根据音数协发布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适龄提示》团体标准,游戏未成年人用户年龄分级一般为 8-12 周岁、12-16 周岁、16-18 周岁。游戏公司应对每个游戏进行年龄分级,并在用户下载、注册、登陆界面等位置显著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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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继续强化实名制,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游戏账号租售行为
【条款原文】第四十六条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等必要手段验证未成年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账号租售服务。
4、建立未成年人投诉专门机制
【条款原文】第七条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处理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涉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便捷、合理、有效的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显著方式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法,及时受理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根据条款,我们建议优化未成年人投诉机制:
( 1 ) 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未成年人投诉和纠纷;
( 2 ) 在平台内設定未成年人专项投诉举报視窗,并在《用户協定》《未成年人保护规则》等文本内进行提示;
( 3 ) 建议投诉举报界面中增加 " 未成年人权益侵害 " 项目,统一的投诉举报視窗在用户进入平台后不多余 4 次点击即可调取;
5、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做年度合规审计,并报送监管部门
【条款原文】第三十七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每年对其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合规审计,并将审计情况及时报告网信等部门。
新规进一步细化了《个保法》第五十四条和第六十四条的 " 定期审计 " 规定,明确了 " 年 " 这个审计周期。
整体来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新规影响整体不大。"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的用户实名制、防沉迷已经是游戏入门级机制,新增亮点还是围绕强调消费限额、个人信息年度合规审计展开。
目前,对于游戏行业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要求,都处于互联网产品前沿,游戏行业未来应该是先苦后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