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对“网购商品缺斤少两”,要切实提高其违法成本,欢迎阅读。
" 主播承诺出果率 50%,我便下单了一个 4.4 斤重的榴莲。只见主播去壳后称重,果肉有 2.2 斤。" 焦女士说,1 个小时左右她收到了货,拆开包装后觉得不对劲—— 2 斤多的果肉怎么这么轻?她将榴莲果肉带盒称重发现,重量刚过 2 斤,和直播间称重有不小的差距。焦女士立刻联系客服,对方回应称 " 可能你的秤不准 "" 运输过程中水分有蒸发 ",否认缺斤少两。焦女士又联系了平台客服,想申请退款或补差价,但平台以生鲜产品无法提供售后服务为由,拒绝了她的申请。(8 月 26 日《法治日报》)
卖家玩缺斤少两把戏,或偷换概念,玩起文字游戏,将包装重量算在 " 净含量 " 里,导致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发现实际重量与标注不符。这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而且涉嫌虚假宣传,实质上是对消费者的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虽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遭遇缺斤少两,除了要求补足短缺的数量外,消费者还有权要求商家赔偿不少于 500 元,或者相当于商品价格 3 倍的赔偿金。但实际上,买家网购遭遇缺斤少两,往往由于取证难,加上某些电商平台坐视不管,致使买家维权难,大多数只能自认倒霉,最多接受卖家退差价的处理。换句话说,电商卖家缺斤少两实质上处于零成本状态,因为即便被消费者发现了,只是退差价了之,并没有实际损失,反过来在客观上纵容电商缺斤少两歪风。更何况,相比较实体店缺斤少两来说,网购商品缺斤少两,本就取证更难,发现概率更低。
信任是电商最重要的基石,电商卖家缺斤少两行为不仅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摧毁消费者对卖家的信任,危及电商行业基石。对于电商卖家缺斤少两的违法行为,更要从重从严处罚,切实提高违法成本。
首先,顶格处罚应成为处罚电商卖家缺斤少两的标配,并不断提高处罚标准和惩罚性赔偿标准。
再者,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执法,既要开展电商缺斤少两专项整治行动,又要加强日常监管,把缺斤少两问题纳入日常抽检事项之中,及时揪出存在缺斤少两问题的电商卖家,依法惩处。
另外,电商平台要负起主体责任,应当畅通消费者维权通道,帮助消费者依法维权,并加强对卖家监管,完善规则机制,对情节严重的缺斤少两卖家有必要直接采取永久拉黑的处罚,就像农贸市场将缺斤少两摊贩直接清理出去一样。
文|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