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理财经验:近两年收入增幅明显放缓 盛凌电子冲刺创业板,欢迎阅读。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主营连接器业务的深圳盛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凌电子)更新了创业板 IPO(首次公开募股)申报檔案的财务资料。
盛凌电子的产品主要应用于通讯、工业控制和新能源等领網域,主要客户包括 3M、华为等。
视觉中国图
盛凌电子的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2020~2022 年及 2023 年上半年),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均超过 60%,尤其是单一客户 3M(公司名称),2020~2022 年对公司收入增长贡献率分别达到 39.01%、71.12%、26.18%。不过,2023 年上半年,公司对 3M 的销售收入为 2837.32 万元,年化收入为 5674.64 万元,相比 2022 年的 1.23 亿元降幅过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盛凌电子在申报 IPO 前,2022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志坚被前妻黄新及其控制的企业起诉,要求分割公司股权、赔偿经济损失等,而二人早在 2014 年就已協定离婚。近期更新招股材料后,盛凌电子称,蒋志坚与黄新及其控制的企业于 2023 年 9 月签署了和解協定,各方确认不再存在既有或潜在纠纷。
对 3M 销售规模能否持续
报告期内,盛凌电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30 亿元、3.33 亿元、3.77 亿元和 1.74 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3293.97 万元、5252.88 万元、7148.77 万元和 3303.43 万元。
从营业收入增速来看,盛凌电子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上半年增长率分别为 44.89%、13.09%、-5.17%,近两年来收入增幅明显放缓。这与连接器行业市场整体表现有一定关系,2021 年、2022 年,我国连接器市场规模年增速分别为 24% 和 6%。
记者注意到,相比公司列举的 4 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盛凌电子 2022 年收入增速的降幅明显偏大,仅与维峰电子(SZ301328,股价 37.59 元,市值 41.31 亿元)较为接近。盛凌电子表示,在 2021 年高增长的基数下,公司的收入增速放缓。
盛凌电子 2021 年收入高增长,主要客户 3M 的贡献率超过七成。报告期内,3M 先后位列公司第一、第二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16.39%、33.34%、32.52%、16.30%。2021 年。受益于盛凌电子越南厂区达产,与 3M 合作规模扩大,因此收入大幅增长。
对 3M 这么大的销售规模能否持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盛凌电子与 3M 从 2005 年开始合作,年度销售金额大多在 5000 万元以下。如报告期前的 2019 年,盛凌电子收入规模首次超过 2 亿元,其中对 3M 销售金额为 2702.95 万元;报告期初的 2020 年,盛凌电子收入规模为 2.30 亿元,其中对 3M 销售金额为 3560.78 万元。2021 年和 2022 年,盛凌电子对 3M 销售金额突然大幅提升,分别达到 1.03 亿元、1.23 亿元。
按照盛凌电子所述,2020 年,公司在越南设立连接器工厂,承接 3M 产能转移项目,2021 年 7 月工厂全面达产,与 3M 的合作规模扩大。报告期内,公司越南厂区对 3M 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134.31 万元、7287.27 万元、8948.97 万元、1878.79 万元。自 2021 年以来,公司越南厂区对 3M 销售收入已占对 3M 全部销售收入的七成左右。
2023 年上半年,盛凌电子对 3M 销售金额为 2837.32 万元,同比降幅达 60.58%,造成盛凌电子整体收入同比小幅下降。盛凌电子表示,主要是 3M 受外部环境影响需求减弱,订单量减少所致。
值得一提的是,2020 年 8 月,盛凌电子越南厂区与 3M 签订为期 5 年的产品供应協定。对此,交易所向盛凌电子提出问询,2025 年協定期满后对 3M 的收入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盛凌电子回复称,结合公司与 3M 的合作历史、服务能力,協定期满后 3M 续约的可能性大,且双方正在洽谈新的合作项目,对 3M 的收入大幅下滑的风险较低。
IPO 前实控人遭前妻起诉
深交所官网显示,盛凌电子于 2023 年 5 月申报创业板 IPO 获得受理。而在 2022 年 6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志坚被前妻黄新起诉,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请求分割婚姻期间蒋志坚持有的包括深圳市盛凌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盛凌电子在内的企业股权。2022 年 11 月,黄新撤回该诉讼。
此外,2022 年 1 月,黄新持股 98% 的深圳市泰德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德康)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对蒋志坚提起诉讼,要求蒋志坚赔偿经济损失合计 1000 万元。该诉讼请求于 2023 年 1 月被法院驳回。2023 年 5 月 25 日,盛凌电子收到起诉材料,黄新仍通过泰德康以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为案由及相似的证据和理由起诉盛凌电子。
泰德康主张蒋志坚利用其与黄新的关联关系,口头承诺以吸收合并、为泰德康代持盛凌电子股份作为条件,要求泰德康终止经营活动,将业务转移至盛凌电子。蒋志坚未履行其承诺,泰德康因此要求盛凌电子解除与原泰德康客户之间的全部供货協定或买卖合同关系;如不能解除,则请求按照盛凌电子从原泰德康客户处获得的全部销售收入(1676.01 万元)赔偿损失。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泰德康是盛凌电子 2020 年第三大客户,当年销售金额为 1273.69 万元。按照盛凌电子所述,泰德康从事连接产品的贸易销售,无连接产品生产活动,经营规模较小;公司于 2021 年停止与泰德康发生交易,并变更为由公司直接与原泰德康客户进行交易。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泰德康及原泰德康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1352.92 万元、2549.11 万元、2091.88 万元、951.13 万元。
对于上述诉讼,盛凌电子在补充招股材料后称,2023 年 9 月 16 日,蒋志坚及公司与黄新及泰德康签署了《和解協定》,通过《和解協定》一揽子解决上述争议,泰德康已撤诉,泰德康案件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对于本次 IPO 相关事宜,2024 年 1 月 15 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盛凌电子并发送了采访邮件,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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