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河南漯河:允许有条件夜市外摆经营,欢迎阅读。
近日,漯河市城市管理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规范市区夜市摊点及沿街餐饮门店经营秩序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路段沿街餐饮门店在城市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规范有序的夜市外摆经营。
据悉,此次夜市外摆经营的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规范经营标准为:夜市摊点(含啤酒广场、大排档等)及沿街餐饮门店外摆经营需要做到 " 六规范、一承诺 "。
经营时间规范。夜市摊点及沿街餐饮门店外摆经营时间:18:30~22:30(非居民区網域经营时间可经所属区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后适当延长)。
经营区網域规范。按照要求一律在各区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区網域开展经营,必须在规定区網域内道牙以上经营,且均不得占压盲道、消防通道、广场游园、城市绿地、绿化带,规范管理,确保经营有序。
经营设施规范。经营者须在指定的经营场地内铺设隔油、隔水材料,防止造成地面油渍污染。配备餐厨泔水收集容器,集中统一处理餐厨泔水。每个外摆桌面配备至少一个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理垃圾、杂物。每个外摆桌面放置倡导文明就餐温馨提示牌,引导消费者文明就餐。严禁私搭乱建固定的伸缩棚、四角棚等,经营设施须可移动,确保经营结束即时撤场。
环境卫生规范。实行 " 经营场地卫生责任制 ",各夜市摊点及沿街餐饮门店外摆经营结束后要自觉清扫地面、清理垃圾,严禁向雨水箅子内倾倒泔水、垃圾,做到 " 摊走地净 "。严禁露天烧烤、使用散煤、炭火等违反空氣污染防治要求的经营行为。
安全环保要求规范。经营者使用电、气符合安全要求的炉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规范用电用火用气,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守法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音响设备招揽顾客,严禁噪音扰民,并积极引导消费者文明用餐,禁止赤裸上身、划拳吵闹等不文明行为。
夜市摊点及沿街餐饮门店外摆经营者须签订《商户承诺书》,填写《商户申请表》。严格按照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地点、时间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实行守规经营,违规退出。
(来源:漯河市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