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花130万帮女儿当网红2年没成功 起诉要回80万,欢迎阅读。
>此前,江苏的吴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自称有娱乐圈人脉的陈某。吴女士付了 130 万元,约定由陈某团队为其女儿拍摄 125 个项目、28 个都市题材视频以及 8 首原创歌曲和 1 个 MV,并拿出 20 万元作为后期宣传费用。但 2 年时间里,只有 30 余条上传到网络平台,且效果不太理想。吴女士起诉要求退还 130 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构成了有偿委托合同关系,吴女士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应当赔偿被告方陈某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最终,法院酌定被告方的工作量价值为 40 余万元,剩余的 80 余万元应当全部退还给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