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窗外有鬼!" 在韩20多岁中国留学生在居住的考试院内放火,欢迎阅读。
根据韩国新闻报道,因精神疾病而饱受折磨,以考试院窗外能看到鬼为由纵火的在韩 20 多岁中国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23 日,据韩国法律界透露,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合议 12 部 14 日对涉嫌纵火现住建筑物等被起诉的中国研究生 M(26 岁)判处有期徒刑 1 年零 6 个月,缓期 2 年执行和罚款 5 万韩元。
9 月 21 日凌晨 3 时 10 分许,M 某在首尔麻浦区某考试院以窗户能看到鬼为由,点燃可燃性物质喷雾,在考试院内部引起火灾,作为现行犯被警方逮捕,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M 某在拘留所期间也因涉嫌破坏警察署内部器物(损坏公物)而被起诉。他用手撕掉拘留所内部的收尾材料和卫生间丙烯酸板等,引起骚乱。
他在考试院起火的前一天晚上,在麻浦区一家便利店前大喊大叫,威胁性地对素未谋面的 40 多岁女性大喊大叫,并跟随她的嫌疑(违反轻罪处罚法)被认定为有罪。
韩国裁判部解释量刑理由称:" 纵火犯罪很有可能对无辜者造成生命和财产上的伤害,因此有必要严惩。"
但是,考虑到患有精神疾病的 M 某没有按时吃药,处于身心微弱状态等,因此执行缓期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