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回应“强摘74岁患者5个健康器官”,欢迎阅读。
新京报讯 3 月 1 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官微发布《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其中提到,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复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
全文如下:
2018 年 8 月 8 日,患者张某华(女,77 岁)因 " 胆总管扩张查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 " 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诊并收入院,术前影像检查提示胰腺萎缩、胰管扩张,胰腺癌肿瘤标志物升高。患者在外院接受了 PET-CT 检查,检查报告诊断意见为 " 胰头钩突结节状局灶性高代谢病灶(1.9X1.3X0.9cm), 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 "。入院后,医院完善了各项临床检查,术前诊断为 " 胰腺癌或 IPMN(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
根据临床规范指南,主胰管型 IPMN 系癌前病变,恶变风险高,且患者肿瘤指标升高、胰管最宽处扩张 10mm、胰腺萎缩。经患者本人及家属知情并签字同意,医院为患者施行全胰切除手术,术后病理结果显示 " 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性肿瘤伴中度非典型性 ",属于胰腺癌的癌前病变,术后患者顺利出院。
术后三个月,患者因严重肝衰竭(原因待查)入院后死亡。我院对患者不幸离世深表痛心和遗憾。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复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
胰腺癌是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导管腺癌,尤其是合并慢性胰腺炎的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这类导管腺癌难以通过肉眼和术中触摸来发现,国内外也无临床指南规定须根据术中活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实施根治性手术。临床实践中,有 5%-10% 的患者在接受该项手术后活检病理良性。
胰腺的位置比较特殊,位于肠道、胆道和胰管的交汇处,三条通道犹如一座立交桥。三条通道所在的器官,分别是胰头、胆总管和十二指肠,其中,胆总管下段被胰头全方位包裹,十二指肠又紧密包裹胰头,三者共用一套血供。要彻底清除病灶,根据国内外临床指南推荐的全胰切除术,需要切除部分胃窦、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胆管下段及空肠起始段。
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 2023 年 12 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 " 强摘其母亲 5 个健康器官 ",言辞不实。医院希望患者家属依法维权,积极参与和推进医疗事故鉴定,也呼吁社会和公众理性看待该医疗事件,对侵犯我院合法权益的言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