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财经经验:作家玖月晞“告读者案”胜诉,欢迎阅读。
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韩昕媛)1 月 30 日,作家玖月晞通过个人微博发文称,收到名誉权案终审结果,法院维持了对其的胜诉判决,认定微博用户 " 纵爱 ",制作大量调色盘称其抄袭缺乏事实根据,构成诽谤。认定 " 纵爱 " 发布的大量辱骂言论,构成侮辱。驳回了 " 纵爱 " 的全部上诉。
随后," 纵爱 " 发文称,"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为我需要在微博账号‘纵爱’‘玖月晞共通文学小赏’连续三日置顶道歉并赔偿玖月晞人民币 3 万元;玖月晞需在微信公众号‘玖月晞’连续三日置顶道歉并赔偿我人民币 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