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教育经验:一文弄清欧盟为何慌忙对中国电动汽车启动反补贴调查 怎样应对双反调查?干货,欢迎阅读。
以下文章来源于泰晤士河畔 ,作者 EqualOcean; 裘贞
作者 | EqualOcean; 裘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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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0 月 4 日,欧盟正式宣布对产自中国的进口电动汽车启动反补贴调查程式,旨在评估是否需要对这些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这一决定是对中国电动车在欧洲市场份额显著增加的回应,涉及范围为九座以下的纯电动乘用车。
欧盟的反补贴调查动机
1. 中国电动车在欧洲市场份额攀升:欧盟担心中国电动车在欧洲市场份额急剧增加,对欧洲本土电动车行业构成威胁。2021 年以来,中国汽车出口开始迅猛增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 年出口量同比翻倍至 201.5 万辆,2022 年达到 311.1 万辆。2023 年 1 月至 10 月,汽车出口 392.2 万辆,同比增长 59.7%;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 99.5 万辆,同比增长 99.1%。中国电动汽车出口主要目的地是欧洲和东南亚,排名前三的国家分别是比利时、英国和泰国。瑞银早些时候预测,中国制造的汽车将在 2030 年占据全球市场的 33%,而去年仅为 17%,电动汽车销量的上升将进一步支持这一增长。在欧洲,中国的电动汽车市场份额目前已上升至 8%,到 2025 年可能会达到 15%。
2. 中国政府的补贴政策:欧盟认为中国政府以多种方式补贴电动车制造商,使其产品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这些补贴方式包括现金补贴、减免税收、低成本提供商品和服务、减免所得税、进出口退税等,以及通过国有银行提供贷款和出口信贷等方式支持电动车产业。
3. 不公平竞争担忧:欧盟担心中国政府的补贴政策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损害了欧洲电动车制造商的利益。
中国政府对此反应强烈,认为欧盟没有提供足够证据支持调查的合法性,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商务部表示,欧盟的做法是贸易保护主义,会对中欧贸易关系造成损害,同时对欧洲消费者和企业也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对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造成严重扰乱和扭曲。希望欧盟能创造公平、非歧视和可预测的市场环境,而不是采取保护主义措施。
调查的具体内容
欧盟的反补贴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评估中国政府对其电动汽车产业提供的各种形式的补贴,并确定这些补贴是否导致中国电动汽车在欧洲市场上价格更具竞争力。此外,调查还旨在确定这些受到补贴的产品是否对欧盟汽车工业造成了实际损害。
调查对象是产自中国的九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Battery Electric Vehicle, BEV)。这些车辆是主要设计用于九人或九人以下的人员运输,由一个或多个电动马达驱动。摩托车不包括在调查对象中。
调查期限覆盖范围横跨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这段时间内欧盟将评估中国电动汽车的补贴情况以及其对欧盟市场的影响。对欧盟汽车工业的损害评估相关趋势的审查期限覆盖范围是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调查期结束。
欧盟称,所有希望对该调查发表意见的相关方,须在调查公报发布之日起 37 天内发表意见,任何有关启动调查的听证请求须在 15 天内提交。欧盟后续可能会通过抽样方式对中国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欧盟一般会选取出口量最大的企业作为调查样本,这些企业一旦被选中需要在 30 天内提交完整的调查表。调查将关注的关键问题包括:
1. 中国政府是否以不同方式对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提供了补贴,包括现金补贴、税收减免、商品或服务提供等。
2. 这些补贴是否对特定产品或地区有效,还是广泛适用于中国的电动汽车产业。
3. 这些补贴是否导致中国电动汽车在欧洲市场上价格降低,从而增加了其市场份额。
4. 这些补贴是否对欧盟汽车工业造成了损害,例如降低了欧洲电动车制造商的市场份额,导致就业岗位减少等。
根据调查的结果,欧盟可能采取多种措施来维护其利益。如果调查结论是肯定的,欧盟可以考虑对中国进口电动车施加反补贴关税,其税率将高于 10%。但在决定是否采取这些措施时,欧盟还将进行欧盟利益测试,评估对欧盟电动车进口商、消费者和用户将会带来哪些后果,以确保采取这些措施不会损害欧盟的利益。此外,欧盟已邀请中国政府就此进行磋商,寻求解决问题的合作途径。
如何应对双反调查?
欧盟的反补贴调查对中国电动汽车出口企业出口和市场份额、全球供应链调整以及中欧贸易关系可能产生长期深远影响。
中国出口企业需要积极应对欧盟的 " 双反 " 调查,采取前瞻性的措施来减少贸易救济风险,并在应对过程中争取有利的调查结果。同时,在供应链管理中保持灵活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贸易环境。
1. 了解欧盟贸易救济措施和市场监管要求:中国出口企业首要任务是深入了解欧盟的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反补贴的法规和程式。同时,应该密切跟踪欧盟市场监管要求,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法规。这可以通过定期关注有关部门、商会组织等发布的信息来实现。
2. 建立 " 双反 " 预警和应对机制:
a ) 在投资前期,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评估贸易救济调查风险,以便在投资决策时考虑风险因素。
b ) 在投资期间和之后,根据 " 双反 " 调查的动态情况,适时调整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和操作,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
c ) 定期关注预警信息,根据情况调整进出口模式、产品结构和风险控制计划,以降低潜在的贸易救济风险。
3. 积极应诉,争取有利调查结果:参与调查并积极应诉是关键,而且需要具体的策略:
a ) 提出列入样本企业的申请,以争取较低的单独税率。
b ) 建立应诉团队,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对接人员,以确保应诉工作的有序进行。
c ) 提交完整和准确的数据和佐证檔案,确保填报信息的一致性。
d ) 在欧委会的听证会上积极捍卫企业的合法权益,包括申请产品排除等。
4. 科学合理重构全球供应链:中国出口企业应考虑调查结果可能对供应链产生的深远影响:
a ) 对于结论成立的企业,应该准备应对额外的关税影响,同时寻找替代市场或采取措施以减轻负担。
b ) 对于结论不成立或暂时不在调查范围内的企业,应该制定战略,以降低未来类似调查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多元化供应链,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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