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军事经验:一仗缴获1000多支冲锋枪!华东野战军,如何分配这些武器?,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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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争年代,冲锋枪是非常重要的步兵武器,其射程虽然不远,但相对轻便,近战威力大,所以比较受到步兵欢迎。
1920 年代时,国内一些军阀部队就已经装备和使用了冲锋枪,型号主要是花机关和汤姆逊两种。除了进口原版武器外,国内的兵工厂也进行仿制,尤其像太原兵工厂出产的晋造汤姆逊产量达数万支之多,装备到了晋绥军的步兵班一级。
全面抗战爆发时,晋绥军、川军刘湘部、一些西北军部队还保留有不少的冲锋枪,不过这些枪械在全面抗战前期大部分消耗掉了。
由于此后国内兵工厂不制造冲锋枪,在进口武器中也没有大量引进冲锋枪,所以到抗战中期时,国内部队中的冲锋枪保有量就比较少了。
一直到抗战后期,国军得到美援后,冲锋枪是支援的一大类别。国军除了美械装备部队外,还将冲锋枪加强到了其他部队。到解放战争时期,国军继续装备冲锋枪,由于累计数量比较大,所以在这时的战役战斗中,冲锋枪就非常常见了。
而对我军来说,早在红军时期就缴获并使用过冲锋枪,尤其重点装备于突击队中,在一些关键性的战斗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到抗战时期,我军也有一部分冲锋枪,不过后来因为弹药补给困难,所以就下放到武工队、民兵里了,正规部队在抗战中后期装备的冲锋枪极少。
到解放战争时期,随着一系列战役战斗的胜利,冲锋枪的缴获也不断增多,我军遂不断装备这种武器,并在武器更新后形成了更具特色的轻步兵战术。
那么在解放战争中,冲锋枪的缴获状况如何呢?
根据 " 全国解放战争四年主要缴获统计 ",在 1946 年 7 月到 1947 年 6 月,全军共计缴获冲锋枪 8729 支。
而在随后第二年缴获 15389 支、第三年缴获 74225 支、第四年缴获 21674 支。
由缴获统计可见,在战争初期的缴获量是最少的,这也说明当时的仗是最难打的阶段;此后逐年攀升,至歼灭蒋军主力时(三大战役 + 渡江战役)缴获量最大,此后在追剿残敌中亦缴获超过 2 万支冲锋枪。
而在战争初期的冲锋枪缴获中,其实主要以华东野战军的缴获为多。
这主要是因为:
第一:华东方面集中了蒋军的主力,除了一部分美械部队外,其余日械、国械部队中,也有一定数量的冲锋枪装备;
第二:在解放战争第一年,华东我军打的歼灭战最多,苏中七战七捷、宿北、鲁南、莱芜、孟良崮诸役的胜利,缴获颇多。
以 1947 年 2 月的莱芜战役为例,华东野战军缴获有 " 冲锋机枪 697 挺、汤姆枪 429 支 "。
因为当时对冲锋枪的叫法不同,所以这两项虽然并列,但其实指的都是冲锋枪。
所谓的汤姆枪其实就是美国制造的汤姆逊冲锋枪,而在冲锋机枪里也可能有汤姆逊,还可能有加拿大造的司登冲锋枪,这种枪在当时也叫加拿大冲锋式。
另外由于一些基层部队上报缴获时,因为统计上的误差或者没有详细区分,可能将冲锋枪列入了轻机枪类别,所以莱芜战役缴获的 1773 挺轻机枪里,很可能也有一些其实是冲锋枪。
当然了,我们现在无法去辨析当时具体缴获的类别、型号,只是提到其中的一种可能性。
具体分析的话,还是以明确记载的这 1126 支冲锋枪为主。
在当时的战争环境下,这 1100 余支冲锋枪显然也不是小数目。
莱芜战役之所以能缴获到上千支冲锋枪,主要原因是当时被歼的第 73 军是美械军编制,它本身就装备有大量的冲锋枪。
而另一支被歼的整编第 46 师,其前身为第 46 军,是桂系在原第 31 军和第 46 军基础上合编的。
由于抗战后期广西所处的位置,以及美国拉拢桂系的因素,在桂军这些部队中也装备有一些美械,其中自然包括冲锋枪。
所以在莱芜战役中,华东野战军缴获的相当多武器,其实就是美械。
美械武器在当时蒋军的装备体系中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武器被大量缴获后,甚至老蒋对此都耿耿于怀。
在莱芜战役结束后,老蒋专门飞往济南,大骂王耀武:
你们只是在莱芜这个战役里就损失了两个军另一个师,损失了这样多的轻重武器,增加了敌人的力量,这仗以后就更不好打了。这样的失败真是耻辱。莱芜既已被围,你为什么又要撤退?遭到这样大的损失,你是不能辞其咎的。
而在谈到折损时,老蒋又说道:
此次莱芜吐丝口之役,我至少伤亡在两万人以上,既为生平所未有之惨败。而各种美式械弹又多为其所得,此后必将运用此种利器。
在老蒋口中,所谓 " 生平所未有之惨败 " 其实算个口头禅,因为败仗其实多了去了,每次生气时就这么来。
而其所称的伤亡至少两万人以上,实际还是下面打了折扣的,蒋军在莱芜主战场损失达到了 5 万多人,加上辅助战场的话折损则是 6 万多人。
不过由上述老蒋所言,美式械弹在老蒋眼里,是为 " 利器 "。
此前美式 105 毫米榴弹炮被华野缴获后,老蒋一度下令将这种武器的使用权限抬高。而这次莱芜战役失败,其又折损了包括山野炮到冲锋枪在内的大量武器。
那么华东野战军当时缴获冲锋枪后,又是如何分配使用的呢?
在 1947 年 2 月、3 月时,正是华东野战军初建的关键时期,编制要调整、兵员要整补、干部要配置、武器要夯实。
尤其是武器的配置,整个野战军是有一套标准的。
这套标准在 1947 年 3 月 21 日的一份电报中有所体现,其中涉及到冲锋枪分配的是其第四条。
按照当时编制规定,在华野的步兵师级,要成立战防炮连。
这个连在当时属于是超强配置的 " 特种部队 ",它除了有缴获的战防炮外,还有战防枪、火箭筒;为了强化该连的近战自卫能力,便集中配备冲锋枪。
另外华野的步兵师有直属特务营,这个营虽然在编制上与普通步兵营相同,但承认的任务大不相同。
其除了在平时担负师部的警卫任务外,在关键时刻也要发挥预备队、突击队的作用。
所以这个特务营在兵员上都是抽调精兵强将组建,而在武器上也与普通步兵营有所不同,尤其强化了自动火器的装备。
所以缴获的冲锋枪,也相对集中地配备到了这个营里。
因此若是在 1947 年上半年的环境下,看到华野部队中较多地配备了冲锋枪的部門,基本就可以肯定,不是炮兵部門就是警卫部門。
那么在当时,冲锋枪会装备到普通步兵部門吗?
也会。
在华野的电报中明确说明:冲锋枪有部分团班长使用。也就是说,在一些步兵团里,步兵班长是有冲锋枪之用的。
不过当时华野的规模很大,步兵团数众多,步兵连、步兵班则为数更众。
以当时缴获到的冲锋枪数量而言,并不足以在全部的步兵班里推广配置冲锋枪。
这里所提的部分团,其实指的应当是华野的一些主力部队,这些部队在历次歼灭战中都担负了主要任务,所以在战后缴获的武器数量也更多。
相对来说,这些部門的武器装备也就会更好,从而得以在直属部門配齐冲锋枪后,又能将多余的冲锋枪下放到步兵部門中,装备给步兵班长们,以强化基层部門的战斗力。
除了步兵班长外,步兵连、排长往往也配有冲锋枪。
在《莱芜战役资料选》中便提到了某部 4 连副连长吴必和的战斗情节。
2 月 23 日莱芜蒋军北窜时,吴必和率部强行军 10 余里追歼敌人,遭遇了蒋军第 15 师师长督率的一个营据山顽抗。
吴必和派出一个排出击,被打了回来,后来又带队组织第二次冲锋,这次把蒋军的阵型给冲乱了。
结果在冲击中因为突得太快,战士们还没有跟上,以至陷入蒋军阵中,于是吴必和用随手的汤姆逊冲锋枪扫射敌人。
有一个敌人端着刺刀上来刺中了吴必和的臀部,他来不及转身把汤姆逊往背上就是一夹子,打倒了后面一个军官。眼见战士们没有跟上,吴必和套上蒋军帽子趁乱突了出来,又找到了部队,再带着战士们冲锋。
在这次冲锋中,吴必和面颊上又被刺刀划破,这次他又用缴获的加拿大机枪把敌人扫倒,然后继续战斗。
因为敌人众多,吴必和后来又被刺刀刺中,但还是忍痛率领战士们战斗,最终把蒋军士气打崩了,迫使其全部投降。
战斗结束后,吴必和被所在部队授予 " 铁人 " 称号。
以上是莱芜战役时,华野一名副连长使用汤姆逊冲锋枪战斗的场景,在当时使用冲锋枪的步兵战士们还不多。不过随着冲锋枪的不断缴获,咱们的冲锋枪装备层级也不断下放,到了解放战争后期,基本上一个班就有 2 支冲锋枪,甚至更多。在使用和相关战例方面,也就更为丰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