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跑分客”遇上“黑吃黑”,一起被判刑,欢迎阅读。
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晓宇 通讯员 徐艳秋 浦洪)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诈骗案件也频频发生,诈骗手段更是花样百出,令人防不胜防。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于某因虚构 " 跑分 " 平台实施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骗的 " 跑分客 " 刘某也被依法判刑。
2021 年 7 月,于某在网络游戏上认识了一名网名叫 " 扑克 " 的玩家,二人因为经常组队打游戏,便慢慢熟络起来,得知于某平时在夜店工作,收入并不高," 扑克 " 提出带于某一起赚钱,于某欣然同意。
之后,于某多次在一款名为 " 飞机 " 的非法軟體上假冒赌博平台的人发布 " 跑分 " 广告,诱骗非法 " 跑分 " 人员。2021 年 11 月,多次通过非法 " 跑分 " 赚取佣金的刘某与上家断了联系,通过 " 跑分 " 广告找到了于某,想继续从事非法 " 跑分 " 业务,于某伙同 " 扑克 " 等人组建群聊,在群内冒充运营人员、担保人员,以资金量大、缴纳保证金、第三方担保等借口骗取刘某保证金 10 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依法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结合社区矫正机构综合评估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本案被害人刘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被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跑分 " 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本案中,被告人正是利用 " 跑分 " 行为人即使遭受不法行为也不敢报警的心理,自以为找到一条 " 黑吃黑 " 的生财之道,但 " 黑 " 就是 " 黑 ",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办案法官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以保证金、" 解冻费 "、注册费、押金等名义要求支付各种费用是诈骗分子的惯用手段,遇到转账等与金钱有关事宜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清楚,谨防上当受骗。更不要贪图小惠小利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U 盾、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买卖、出租、出借给他人,避免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
(校对 张静超 编辑 范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