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未达法定年龄切勿骑车上路,暑期多名“马大哈”父母被交警约谈,欢迎阅读。
7 月底,暑假已近过半。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近一个月来,南京交警紧扣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主题,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闯红灯、走快车道、违法载人等行为进行专项查处,并关注暑期未成年人出行安全、减少相关事故风险,主动联系未达法定年龄骑车上路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约谈提醒,消除此类安全隐患。
暑假期间,未成年人独自出行增多
据统计,2022 年七八月份,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总量有所提升,环比之前两个月增幅达到 44.5%。2023 年暑假的第一个月,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得到较有效遏制,总量环比上升 2 起,但仍然有未成年人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法上路遭遇严重事故。
7 月 19 日上午 8 时 20 分左右,14 岁的刘某(化姓)骑着电动自行车沿着溧水魏家村附近的小路骑上老社线(农村公路),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刘某颅腦损伤不幸身亡。经现场勘查,刘某不仅未达到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法定年龄,而且也没佩戴头盔。目前,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分析,暑假期间未成年人的出行轨迹更为复杂多样,加上多数家长均需白天上班,因此未成年人独自出行的频次远远超过上学期间,如果选择了不符合自身年龄条件的交通工具则面临更大风险。7 月 26 日上午,交警三大队民警在中华路长乐路路口执勤时,一个学生模样的孩子独自骑着电动自行车驶来,民警将其拦下后得知,他还没满 16 周岁。因为出门上补习班要迟到了,父亲就让他骑电动自行车,还叮嘱 " 骑慢点就行 "。
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民警帮助他保管电动自行车并协助其换乘公共交通前往目的地。经过联系,这名学生的父亲王某于 7 月 27 日中午带着孩子来到交警三大队。他表示,自己知道未满 16 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一时心急怕迟到,才出此下策。
民警对王某和小王的违法行为予以了批评教育,并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 16 周岁,骑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 12 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监护职责。王某向民警保证," 这是最后一次。"
家长应当掌握电动自行车骑乘要求
暑假期间,不少家长暴露出自己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骑乘要求的 " 知识空白 "。2023 年 7 月 4 日傍晚,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建康路执勤时,发现了一个孩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后面还坐着另一个孩子。经查,骑车的孩子 13 周岁,乘车的孩子 12 周岁。13 岁的孩子称,是乘车孩子的母亲让他送人的。
经过民警约谈,乘车孩子母亲承认,自己确实是没打到车,又分身乏术,干脆请熟人的孩子送一下,而这名 13 岁的孩子拿了家里的电动自行车钥匙就莽撞上路,幸好被交警及时发现。
同时,还有家长不知道电动自行车载人的年龄范围。7 月 24 日夜间,交警八大队民警在凤台南路河西大街执勤时,发现一名小男孩懵懂地试图穿越路口,民警上前帮助并得知,这名 9 岁男孩刚刚被父亲从电动自行车上 " 丢下来 ",原来是父亲以为带 9 岁孩子也会被交警处罚,因此丢下孩子自己先远远地骑走了。
八大队民警只好带孩子步行找到了停在远处的骑车人,并当场进行约谈教育。
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 16 周岁,但 16 至 18 周岁骑车不可以载人。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 16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驾乘人员都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暑假以来,交警针对路面查处和交通事故中发现的未达法定年龄骑车上路的情况,不仅现场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还重点做好家长约谈提醒,联合完善社会—家庭共同管理的要求。交警提醒,由于暑期是旅游度假旺季,未成年人出行频繁,家长要做好自家孩子的安全教育,机动车驾驶人也要注意礼让斑马线、减速观察横过马路的行人、非机动车,减少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通讯员 宁交轩 现代快报 + 记者 王瑞
(交警供图 校对 张红霞 编辑 周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