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财经经验:小红书取消“竞业”,跟吗?敢吗?,欢迎阅读。
往事重提是折磨。
去年和一个大厂工作的女孩吃饭,席间话题迂回百折,桌上有鱼,却如鲠在喉。
她拥有「被消失的两年」,我很想问——拿什么抵这岁月漫长?
碰不得,往事重提是折磨。
听说——有跟踪,有尾随,有陌生人翻垃圾桶,在和平年代,致力于寻找一个人「叛逃」的痕迹。
重点是,一份「竞业協定」就能框住一个人的求职自由,甚至还会形同降下铁马将出路也堵死,其霸道与野蛮,堪比不平等条约。
譬如竞业協定里会如此定义「竞争者」:
「指任何与公司或集团所属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相关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和 / 或其关联方。」
这还不算完,一个中文里最博大精深、意涵辽阔的字眼出现了——
「等」。
这就是一记「如来神掌」。换句话说,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你如果从一家互联网公司离开,保险起见,你最好去卖保险。
离职即改行,可隔行如隔山,一个人积累的经验与人脉,被迫熔断,重新来过。
尽管「竞业協定」有法律支撑,但若把企业视为「上位者」,其中的不公平是天然的,譬如权责利的不对等、竞业范围的无限制延伸、解释权的灵活性以及法务创收一手抓的畸形设定。
人是渺小的,无奈的。
我们期待司法与时俱进的同时,实际上也一直期待企业的某种文化自觉——将人与组织的关系重回信任的轨道上。
所以,今天小红书宣布「取消员工竞业」,我一点都不意外。
一个「有腔调」的组织,做点「有腔调」的事,那咋了?
小红书从一个 PDF 生活指南发展成为引领大众生活方式的新锐公司,管理模式与企业文化一定是不断更新的,一开始可能是模仿,是学习,等有了自己鲜明的价值观后,用信任而不是苛刻的契约来解决员工择业问题,这就能回答小红书为什么是小红书,而不是另一个谁谁。
总要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我在想,移动互联网先是让各大平台成为孤岛,最后再让人成为孤岛,无处不在的电子围栏,看起来像不像个「圈」啊,而「圈」里有个「卷」诶。
小红书冲破这道围栏,后续会有互联网企业跟上吗?
我感觉不太乐观。前一阵不就有 A 厂某人工智能领網域的大佬跳槽到 B 厂,被老东家发起诉讼,索赔巨额数字的新闻吗?给掌握核心技术及有重大保密义务的人戴上「紧箍咒」的做法大概是不会变的,无差别使用「竞业協定」在经过风险与收益模型测算后,指望企业主动求变恐怕也是难的。
但无论大环境是否会变,面对一份工作,或事了拂衣去,或功成身退,或择良木而栖,这是自由意志下的自由选择。
开头提到的那个女孩,或许当年怀揣着与企业共荣的初心走进了魔都那个办公楼,在讲究奋斗的组织文化里毫不惜力,只是「世界很大我想出去看看」的浪漫一闪而过,格子间里的机器不停转动,当北方的大雁昭示那里的天空也是湛蓝的,她突然意识到在远方或许还有一种人生的可能,那只脚刚迈出去,身后的马蹄声滚滚而来。
不要再听到这样的故事了,不如好心分手,因你而来,因你而去,都是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