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小紅書取消“競業”,跟嗎?敢嗎?,歡迎閱讀。
往事重提是折磨。
去年和一個大廠工作的女孩吃飯,席間話題迂回百折,桌上有魚,卻如鲠在喉。
她擁有「被消失的兩年」,我很想問——拿什麼抵這歲月漫長?
碰不得,往事重提是折磨。
聽說——有跟蹤,有尾随,有陌生人翻垃圾桶,在和平年代,致力于尋找一個人「叛逃」的痕迹。
重點是,一份「競業協定」就能框住一個人的求職自由,甚至還會形同降下鐵馬将出路也堵死,其霸道與野蠻,堪比不平等條約。
譬如競業協定裡會如此定義「競争者」:
「指任何與公司或集團所屬公司的業務構成競争關系的相關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和 / 或其關聯方。」
這還不算完,一個中文裡最博大精深、意涵遼闊的字眼出現了——
「等」。
這就是一記「如來神掌」。換句話說,在具體的工作實踐中,你如果從一家互聯網公司離開,保險起見,你最好去賣保險。
離職即改行,可隔行如隔山,一個人積累的經驗與人脈,被迫熔斷,重新來過。
盡管「競業協定」有法律支撐,但若把企業視為「上位者」,其中的不公平是天然的,譬如權責利的不對等、競業範圍的無限制延伸、解釋權的靈活性以及法務創收一手抓的畸形設定。
人是渺小的,無奈的。
我們期待司法與時俱進的同時,實際上也一直期待企業的某種文化自覺——将人與組織的關系重回信任的軌道上。
所以,今天小紅書宣布「取消員工競業」,我一點都不意外。
一個「有腔調」的組織,做點「有腔調」的事,那咋了?
小紅書從一個 PDF 生活指南發展成為引領大眾生活方式的新銳公司,管理模式與企業文化一定是不斷更新的,一開始可能是模仿,是學習,等有了自己鮮明的價值觀後,用信任而不是苛刻的契約來解決員工擇業問題,這就能回答小紅書為什麼是小紅書,而不是另一個誰誰。
總要有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我在想,移動互聯網先是讓各大平台成為孤島,最後再讓人成為孤島,無處不在的電子圍欄,看起來像不像個「圈」啊,而「圈」裡有個「卷」诶。
小紅書衝破這道圍欄,後續會有互聯網企業跟上嗎?
我感覺不太樂觀。前一陣不就有 A 廠某人工智能領網域的大佬跳槽到 B 廠,被老東家發起訴訟,索賠巨額數字的新聞嗎?給掌握核心技術及有重大保密義務的人戴上「緊箍咒」的做法大概是不會變的,無差别使用「競業協定」在經過風險與收益模型測算後,指望企業主動求變恐怕也是難的。
但無論大環境是否會變,面對一份工作,或事了拂衣去,或功成身退,或擇良木而栖,這是自由意志下的自由選擇。
開頭提到的那個女孩,或許當年懷揣着與企業共榮的初心走進了魔都那個辦公樓,在講究奮鬥的組織文化裡毫不惜力,只是「世界很大我想出去看看」的浪漫一閃而過,格子間裡的機器不停轉動,當北方的大雁昭示那裡的天空也是湛藍的,她突然意識到在遠方或許還有一種人生的可能,那只腳剛邁出去,身後的馬蹄聲滾滾而來。
不要再聽到這樣的故事了,不如好心分手,因你而來,因你而去,都是心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