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娛樂經驗:與周立波夫婦鬧糾紛成老賴,唐爽被司法拘留15日,歡迎閱讀。
近日,唐爽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義務,被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同時,唐爽被限制高消費,申請人為胡潔。今天,長寧區人民法院宣布,對唐爽司法拘留 15 日。
判決 2 年未履行
2020 年 3 月 31 日,長寧法院就周立波、胡潔訴唐爽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作出(2018)滬 0105 民初 23935 号民事判決,依法判令唐爽停止侵權并删除在網絡發布的文章和視頻,賠禮道歉并賠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币 8000 元。當事人不服該判決提出上訴,同年 11 月 23 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2 年 12 月 6 日,申請執行人胡潔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長寧法院申請執行,要求被執行人唐爽履行以下内容: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以書面形式賠禮道歉;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失合計 8000 元;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1012.2 元;被申請人承擔執行費用。
8000 元仍未完全履行
案件受理後,長寧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依法向被執行人唐爽發出執行通知,限期其履行生效判決所确定的義務。唐爽在收到執行通知後,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向法院代管款賬戶繳納錢款 8050 元,其中 50 元為本案執行費。根據本案判決主文内容,唐爽應當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8000 元,但其至執行立案前近兩年内未支付相關費用,現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的規定,申請執行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符合法律規定。
雖然唐爽在執行中已支付了 8000 元,但因其未履行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故長寧法院認為,唐爽至今仍未完全履行生效判決所确定的金錢給付義務。目前,唐爽繳納的 8000 元執行款項根據相關管理規定,暫存在該案專用賬号中,待本案繼續執行到位後一并發還申請執行人。
道歉信不具誠意
本案執行過程中,唐爽向長寧法院提交了一份道歉信。長寧法院審查認為,唐爽提供的道歉信内容不具有道歉的誠意,達不到道歉的效果。2023 年 3 月 17 日,長寧法院通過在線執行的方式告知其應當按照生效判決的要求重新提供賠禮道歉書面文本,同時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義務的相關法律後果。唐爽在連線中當場承諾十日内重新提交新的道歉文本,但至今仍未能向法院提供。
因被執行人未能按照其承諾的時間節點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長寧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一條第一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幹規定》第一條、第三條之規定,于 4 月 18 日依法對唐爽采取 "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限制高消費 " 的信用懲戒措施。在被采取信用懲戒措施後,唐爽在網上發表不實言論,混淆視聽,損害法院公正執行。
鑑于被執行人唐爽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全面履行生效判決确定的義務,且影響法院執行工作的正常開展,故長寧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決定對被執行人唐爽司法拘留 15 日。目前,長寧法院已通過上海法院 12368 訴訟服務平台對其送達該決定并告知其可向上級法院申請復議的權利。
長寧法院同時指出,之前的法院判決亦要求周立波删除其構成侵權的新浪微博及視頻鏈接,并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書面形式向唐爽賠禮道歉。雖然周立波也未履行判決,但唐爽至今未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強調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本案依當事人胡潔的申請啟動執行程式,并依法開展執行工作,既是對生效判決的尊重,也是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應當在法律規定範圍内行使權利。當事人若對生效法律文書或者執行行為有異議,應當依法行使權利。切實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是每一位當事人的法定義務,若被執行人明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甚至在網絡上發表不實言論,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懲處。法院也真誠歡迎當事人、媒體和社會公眾對法院執行工作依法進行監督,共同維護司法權威和良好的法治環境。
【事件回顧】
2017 年 1 月,周立波在美國被警察攔下,被查出車上有槍和毒品。唐爽指出周立波存在吸毒行為,周立波則否認,稱毒品是他人拿到車上,自己并不知情。2018 年起,周立波和唐爽在網絡上大打 " 口水仗 ",唐爽指責周立波吸毒,周立波則說唐爽勾結他人誣陷自己,稱其為 " 白眼狼 "" 利己主義者 "" 小人 "。雙方争執不下,分别将對方告上法庭。
2020 年 3 月 31 日,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就唐爽訴周立波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和周立波、胡潔訴唐爽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兩案,依法公開宣判。(此前報道:周立波和唐爽互告侵權,剛剛宣判!雙方都要向對方道歉!)
就唐爽訴周立波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法院一審判決周立波停止侵權,并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删除其構成侵權的新浪微博及視頻鏈接;周立波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書面形式向唐爽賠禮道歉;駁回唐爽其餘訴訟請求。當事人不服該判決提出上訴,同年 11 月 23 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生效後,唐爽至今未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就周立波、胡潔訴唐爽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法院一審判決唐爽停止侵權,并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删除其構成侵權的新浪微博及視頻鏈接和在今日頭條發布的微頭條、文章及視頻鏈接;唐爽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書面形式向周立波、胡潔賠禮道歉;唐爽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賠付胡潔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币 8000 元;駁回周立波、胡潔其餘訴訟請求。
唐爽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記者 | 陳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