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互联网经验:深圳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欢迎阅读。
19 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对相关征税问题予以明确。通知明确,在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方面,深圳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 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