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试戴摔坏标价三万六的耳环,女子赔了一万三,欢迎阅读。
去年 8 月 9 日,李女士在金坛某珠宝店看中了一款标价 36000 元的翡翠耳环,试戴后不太满意,在取下的过程中失手掉落,左耳环坠地出现两处裂痕。珠宝店要求李女士买下这对耳环。双方发生争执并诉至金坛法院,经过专人评估,该翡翠耳环当时的市场价值应为 13620 元,经过反复协调,李女士最终赔偿珠宝店 13000 元,带走了这对标价 36000 元的耳环。
△本案涉及的翡翠耳环
据了解,2022 年 8 月 9 日晚,李女士与朋友逛街时,在位于金坛的这家珠宝店看中了一款翡翠耳环,标价 36000 元。经过柜员同意后,李女士试戴了这副耳环,但感觉不太合适,准备取下耳环。就在李女士双手同时摘取左右耳环的过程中,左耳耳环坠落,掉在了地上,出现了两处裂痕。珠宝店随即要求李女士支付 21600 元,将该耳环买下,但李女士不同意,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诉至金坛法院。
在诉前调解中,经评估,该翡翠耳环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 13620 元。负责此案的法官张金钱在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反复与双方沟通调解,李女士最终赔偿珠宝店 13000 元,珠宝店承担鉴定费用并将这对翡翠耳环交给被告。
" 李女士在试戴过程损坏了耳环,造成该耳环不能再上柜销售,给珠宝店造成了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珠宝店作为销售的一方未提供与其销售的产品性质相匹配的服务,也应承担相应的管理及服务不当的责任。" 承办此案的法官张金钱建议:" 消费者在试用商品时,应先了解试用流程及注意事项,在店员的协助下进行试用;而销售者也应当采取合适的方式将商品特性提前告知消费者,指导消费者试用。"
通讯员 朱文娟 郭龙龙 现代快报 + 记者 陈云龙
(金坛法院供图 校对 许元华 编辑 邵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