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财经经验:“50后”大妈借5个证券账户巨额交易近36亿元被罚!,欢迎阅读。
中新经纬 2 月 20 日电 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公布 2024 年 "1 号罚单 " 显示,谢某娣因借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被罚 40 万。
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网站截图
2 月 18 日,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谢某娣,女,195X 年 1 月出生。经查明,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谢某娣借用 " 胡某琴 " 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谢某娣借用 " 张某 " 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2020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谢某娣借用 " 尤某珍 " 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谢某娣借用 " 姚某鸣 " 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谢某娣借用 " 赵某 " 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显示,借用期间,谢某娣与账户提供方约定按照一比二的比例出资,并实际投入交易资金。经统计,上述证券账户在借用期间合计发生证券交易 35.77 亿元,其中股票、可转债等交易 4.90 亿元,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 30.87 亿元。
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认为,谢某娣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
谢某娣辩称,其与胡某琴、张某、尤某珍属于合作从事证券业务关系,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出资、抽成,并由账户持有人本人承担亏损,与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具有本质区别。另外,其不认识也从未借用、操作过 " 姚某鸣 "" 赵某 " 证券账户。
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认为,在案询问笔录、相关協定、涉案账户资金、交易及交易设备硬體信息等证据,足以证明谢某娣实际控制 " 胡某琴 " 等 5 个涉案账户,且将自有资金投入涉案账户并交易,相关行为构成借用行为。同时," 姚某鸣 "" 赵某 " 账户所有人姚某鸣、赵某以及账户借用中间人张某 1 均指认,账户经张某 1 介绍,借给谢某娣使用。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谢某娣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综上,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谢某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的罚款。 ( 中新经纬 APP )
作者:张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