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4岁女童被扎破心脏,命丧手术台!家属称穿刺操作失当,院方回应……,欢迎阅读。
近日,一 4 岁女童
在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
因骨髓穿刺术失误
命丧手术台
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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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规培生操作失当
扎破心脏致女孩殒命
刘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底,他 4 岁的女儿发烧一直未退,便带到厦门某医院检查,住院二十多天,孩子恢复正常后出院。今年 3 月,他带女儿到医院去复查,发现血象异常,但未找出病因。
3 月 13 日,刘先生带孩子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复查,孩子被诊断出患有白血病。此后,便在该院进行治疗。
5 月 15 日
评估化疗疗效
医生在给女孩做骨髓穿刺术时
意外发生了
孩子进操作间十多分钟后,只听得操作间中突然嚎叫了一声,过没多久就无声响。随后。一大拨护士冲进操作间,他们夫妻俩意识到出事了,也跟着冲进去,只见孩子脸色苍白,全身发凉,甚至大小便失禁。
" 孩子就这样没了,她还没来得及见到世界的美好。" 刘先生对于这一结果难以接受。据他回忆,经前两阶段治疗,女儿已恢复得很好,跟正常人几乎没两样。
刘先生认为,孩子的死是规培生操作失误所致。" 当时在操作间做手术并非值班医生,而是交给规培生去做。第一个规培生扎到心壁,位置不对;接着第二个规培生打针,又扎到心包,位置距离实际位置偏差十几公分。"
更让刘先生生气又不解的是:" 当时女儿生命垂危,为何没把我女儿带到 ICU 抢救,而是在没有任何抢救设备的操作室做心肺复苏,做了 40 分钟。"
针对刘先生关于 " 规培生施术 " 的说法,院方表示,手术是有操作资质的医务人员操作。
尸检报告认定:
医院存在过失,56%~95% 之间
刘先生表示:" 事发当时,医院不承认自身责任,让我们赶快做尸检。事情发生后,他们都没有道歉,没有打慰问电话。"
5 月 18 日,在多部门的调解下,医院以及家属方委托福建南天鉴定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进行尸检。
7 月 1 日
该机构正式出报告结果
报告显示医方存在三点不足:
1、医方告知欠充分。骨髓穿刺可以选择髂前上棘、髂后上棘、胸骨、腰椎棘突等,其中胸骨后有心脏及其相应的大血管,选择胸骨穿刺,若操作不当,容易损伤心脏及相应大血管,未见医方的 " 骨髓穿刺术知情同意书 " 中有是否选择 " 胸骨穿刺 " 的告知内容。属于告知欠充分。
2、医方术前准备欠充分。在 " 骨穿记录 " 中,未有 " 将骨穿针固定在适当长度(如:固定骨穿针长度为 1 厘米的描述)" 的描述,故认为,术前准备有不足之处,欠充分。
3、术中操作欠规范。从尸检及病理组织学检验见,心脏有针孔状出血区,符合生前所致,故认为医务人员在穿刺过程中操作欠规范,穿刺针穿越胸骨伤及纵隔区软组织及相应血管和心脏。
据此
最终的鉴定意见为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为刘某某(刘先生女儿)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刘某某的损害后果(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过错系主要原因,其医疗过错在损害后果(死亡)中的原因大小(参与度)在 56%~95% 之间。
院方称 " 正在走司法途径 "
" 尸检报告出来后,事实已然清楚,然而院方并不积极处理。" 刘先生表示,7 月初,医院有关人员打来电话,承认他们有一定过失,愿赔付 5 万元。又过了几天后,院方表示愿负一半的责任,家属对此并不接受。
此后,医院再没主动联系家属,并且家属主动打电话,院方也不接。见院方不积极处理,刘先生表示:" 不得已才走民事案件司法程式。"
记者将刘先生有关疑问
转给院方
为何手术交给两个规培生做?
两个规培生是否有行医资格证?
尸检报告出来,是否尊重结果?
为何对这事未做任何道歉?
对此,院方除了表示手术是有操作资质的医务人员操作外,不愿多做回复,只称 " 正在走司法途径,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
来源:海峡都市报(记者:吕春荣 曾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