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4歲女童被扎破心髒,命喪手術台!家屬稱穿刺操作失當,院方回應……,歡迎閱讀。
近日,一 4 歲女童
在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治療
因骨髓穿刺術失誤
命喪手術台
引發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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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規培生操作失當
扎破心髒致女孩殒命
劉先生告訴記者,去年底,他 4 歲的女兒發燒一直未退,便帶到廈門某醫院檢查,住院二十多天,孩子恢復正常後出院。今年 3 月,他帶女兒到醫院去復查,發現血象異常,但未找出病因。
3 月 13 日,劉先生帶孩子到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進行復查,孩子被診斷出患有白血病。此後,便在該院進行治療。
5 月 15 日
評估化療療效
醫生在給女孩做骨髓穿刺術時
意外發生了
孩子進操作間十多分鍾後,只聽得操作間中突然嚎叫了一聲,過沒多久就無聲響。随後。一大撥護士衝進操作間,他們夫妻倆意識到出事了,也跟着衝進去,只見孩子臉色蒼白,全身發涼,甚至大小便失禁。
" 孩子就這樣沒了,她還沒來得及見到世界的美好。" 劉先生對于這一結果難以接受。據他回憶,經前兩階段治療,女兒已恢復得很好,跟正常人幾乎沒兩樣。
劉先生認為,孩子的死是規培生操作失誤所致。" 當時在操作間做手術并非值班醫生,而是交給規培生去做。第一個規培生扎到心壁,位置不對;接着第二個規培生打針,又扎到心包,位置距離實際位置偏差十幾公分。"
更讓劉先生生氣又不解的是:" 當時女兒生命垂危,為何沒把我女兒帶到 ICU 搶救,而是在沒有任何搶救設備的操作室做心肺復蘇,做了 40 分鍾。"
針對劉先生關于 " 規培生施術 " 的說法,院方表示,手術是有操作資質的醫務人員操作。
屍檢報告認定:
醫院存在過失,56%~95% 之間
劉先生表示:" 事發當時,醫院不承認自身責任,讓我們趕快做屍檢。事情發生後,他們都沒有道歉,沒有打慰問電話。"
5 月 18 日,在多部門的調解下,醫院以及家屬方委托福建南天鑑定有限公司司法鑑定所進行屍檢。
7 月 1 日
該機構正式出報告結果
報告顯示醫方存在三點不足:
1、醫方告知欠充分。骨髓穿刺可以選擇髂前上棘、髂後上棘、胸骨、腰椎棘突等,其中胸骨後有心髒及其相應的大血管,選擇胸骨穿刺,若操作不當,容易損傷心髒及相應大血管,未見醫方的 " 骨髓穿刺術知情同意書 " 中有是否選擇 " 胸骨穿刺 " 的告知内容。屬于告知欠充分。
2、醫方術前準備欠充分。在 " 骨穿記錄 " 中,未有 " 将骨穿針固定在适當長度(如:固定骨穿針長度為 1 厘米的描述)" 的描述,故認為,術前準備有不足之處,欠充分。
3、術中操作欠規範。從屍檢及病理組織學檢驗見,心髒有針孔狀出血區,符合生前所致,故認為醫務人員在穿刺過程中操作欠規範,穿刺針穿越胸骨傷及縱隔區軟組織及相應血管和心髒。
據此
最終的鑑定意見為
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在為劉某某(劉先生女兒)的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該過錯與劉某某的損害後果(死亡)存在因果關系,過錯系主要原因,其醫療過錯在損害後果(死亡)中的原因大小(參與度)在 56%~95% 之間。
院方稱 " 正在走司法途徑 "
" 屍檢報告出來後,事實已然清楚,然而院方并不積極處理。" 劉先生表示,7 月初,醫院有關人員打來電話,承認他們有一定過失,願賠付 5 萬元。又過了幾天後,院方表示願負一半的責任,家屬對此并不接受。
此後,醫院再沒主動聯系家屬,并且家屬主動打電話,院方也不接。見院方不積極處理,劉先生表示:" 不得已才走民事案件司法程式。"
記者将劉先生有關疑問
轉給院方
為何手術交給兩個規培生做?
兩個規培生是否有行醫資格證?
屍檢報告出來,是否尊重結果?
為何對這事未做任何道歉?
對此,院方除了表示手術是有操作資質的醫務人員操作外,不願多做回復,只稱 " 正在走司法途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
來源:海峽都市報(記者:呂春榮 曾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