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娱乐经验:为什么雷佳音的这段表演封神?因为这是中国人真正的痛点,欢迎阅读。
出现了!
终于有一部司法片让番茄君觉得不装,且真正把法律说进了老百姓的心里。
" 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
" 法律, 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 那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
以上的台词,都出自电影《第二十条》,每一句都振聋发聩,每一句,都是老百姓的心声。
看完《第二十条》,我想说:张艺谋牛掰!
但我更想说:雷佳音牛掰!
因为让整部电影升华的,是影片结尾雷佳音的一段陈词,这段陈词长达 2000 余字,光是念台词,就需要用近 10 分钟。
在这 10 分钟里,雷佳音贡献了他从业以来最优秀的表演,情绪从平铺直述到热血激昂再到情难自已,一点点地递进,一句句地用追问的方式诉说着老百姓对法律的期望和诉求。
那一刻,你不会觉得他是在表演,而是作为一个代表在陈述,代表的是我,是你,是每一个需要法律来保护的普通老百姓!
番茄君认为,雷佳音这段陈词,堪称近年来最佳,其感动指数,已经追平了《我不是药神》里老太太替药神求情的那段台词,让人心间动容。
不需要过多的解读,亦不必多余的渲染,番茄君今天只想把这段陈词原汁原味地呈现给大家,因为这段陈词真的是老百姓的肺腑之言,所以有足够的力量。
但在转述这段陈词之前,番茄君想带大家来了解《第二十条》中讲述的三个案例——看完这三个案例再看雷佳音最后的陈词,你就能知道为什么说雷佳音的这段表演可以封神,因为它踩到了中国人真正的痛点。
一、防卫反杀案
老公王永强(潘斌龙 饰)和聋哑人妻子郝秀萍(赵丽颖 饰)生下的女儿也从小不会说话,不幸中的万幸,医生说女儿不是天生聋哑,还有治愈的希望。
为了给孩子治病,王永强到处借钱,债台高筑。他不知道,到了被催还钱时,才是一家人噩梦的开始。
王永强早已经家徒四壁,哪里还得起钱?债主刘文经(阿如那 饰)却提出了另一种还钱的方式——他多次侵犯郝秀萍,称以此抵债。
而在他对郝秀萍实行不法行为时,王永强则被他用铁链锁在屋外的树桩上,一次次地被绝望和耻辱压倒。
终于有一次,满身是伤的郝秀萍对王永强说自己再也受不了了,她活不下去了。
看着老婆满身的伤痕,王永强痛心、自责、最后所有的情绪化作愤怒,转身追上刚出门的刘文经,两人厮打在一处。
刘文经挨了几拳发了狠,扬言让王永强等着,自己这就去车上拿刀砍死他。刘文经这话并非单纯的吓唬人,因为他的车上确实常备一把大砍刀。
此时的王永强在愤怒和恐惧的支配下,决定先下手为强,从家里拿了把刀就朝着刘文经一通乱刺,造成对方重伤。王永强被告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
但换位思考,如果我们是王永强,我们又会如何自处?恐怕有不少人也会如同王永强一样冲动,如果这样都不还手,那么这个人还有血性和人性吗?
二、公交车司机伤人案
张贵生(杨浩宇 饰)是一名公交车司机,在一次出行任务时,车上的一名女乘客遭到了一名男乘客的咸猪手骚扰。
另一名男乘客站出来替女乘客要说法,结果却和咸猪手男起了冲突。
张贵生看到有人在车里打架,立马上去拉架,并且帮着女乘客谴责咸猪手男的行为。
不料对方却突然对着张贵生动手,将其打翻在地,两人扭打的过程中,张贵生操起车上的灭火器朝着对方的头部砸去,造成对方重伤。
本是见义勇为、仗义相助的行为,最后以张贵生被判入狱三年,被公交车公司解聘成为就业困难户收场。
见义勇为有错吗?好人不能当吗?当好人只有挨打的份吗?法律只保护坏蛋,却不保护好人吗?
这些问题缠绕着张贵生和他的女儿丫丫,父女俩的正常生活被这个判决彻底毁了,从此走上了求个说法的道路。
三、校园霸凌案件
以上两个案件都是检察官韩明(雷佳音 饰)经办的案件,与此同时,他自家后院也着火了。
儿子韩雨辰(刘耀文 饰)被找家长了,因为他将另一名同学张科(史彭元 饰)的鼻梁骨打断了。
但其实事情的背后另有隐情。
韩雨辰在学校厕所目睹了张科等人霸凌其他同学的一幕,少年正义,他替同学解了围,却和张科等人起了冲突,双方交手中韩雨辰才误伤对方。
然而事后学校调查,张科对霸凌一事矢口否认,被霸凌者迫于张科等人的淫威也不敢承认自己被霸凌的事实。
于是韩雨辰成了整个事件里唯一的施暴者,面临着被警方拘留和被退学的风险。
有些大人或许已经被社会磨得冷漠,学会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孩子纯真,他们相信正义必胜,愿意见义勇为。
如果所有见义勇为的人都像韩雨辰这样蒙受不白之冤,谁还敢教育自己的孩子要成为一个正直的人?
四、中国影史震撼心灵的台词,终于从雷佳音的嘴里说了出来
三个案件,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三位当事人似乎确实存在防卫过当的行为,达到了刑法起诉的条件。但自保的时候,谁不是全力以赴?谁能精准地控制力道点到即止?你点到即止了,对方下手无情怎么办?于是三件事,成了合理却不合法的事情,法律和道义站在了对立面。让人忍不住想问:天理何在?法理何存?
通过这三件事勾起了观众的共鸣后,影片最后才让雷佳音说出了以下这段震撼人心、为法正名的陈词:
" 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就是王永强挥刀 26 回,这个背后到底是什么?王永强一家为给孩子看病奔波了几年,筹集手术费用,走投无路问刘文经借的贷款,他们一家是想让孩子能够恢复健康,过正常人的生活。
但王永强想错了,等待他们一家的,是没有尽头的折磨与虐待。刘文经是不是去车上拿刀这一点在法律视角上不重要,那在王永强眼里呢?在一个濒临着家破人亡,一个绝望的人的眼里呢?那你要求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一个普通人在这一刻做什么?
在王永强眼里刘文经,他是一个不可预测的野兽,他阻止这个野兽去陷害他的家庭,他有错吗?"
接着,雷佳音作为本案的主办检察官,他认为王永强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正当防卫。
他的结论是无罪,不予起诉。
紧接着,他又说起了三年前,他遵循司法惯例把一起介于见义勇为和故意伤害之间的案子判成了后者的事情:
" 我不断地说服我的当事人要接受法律的判决,我说服他接受这一切。不要闹事、要忍下来,但就是这回遵循司法惯例的判决让他送了命。
他女儿是个未成年人,孩子就抱着他父亲被货车撞扁的头盔泣不成声。
孩子哭着问我说:" 我爸爸错哪了?对他的判决公平吗?"
对于一个没有母亲,又刚刚失去父亲的孩子,就看着一双哭红的眼睛,你会怎么说?你能说什么!我觉得多说一个字都是苍白的力。
我没办法拿着法条逐字逐句给她分析吧!
我说服不了她,我也说服不了我自己。
王永强的女儿娟娟也是个残疾,她给我写的纸上说:我爸爸是个好人。
但请你们告诉我:我该如何跟一个 5 岁的残疾女孩解释这一切?我说这是我们的司法惯例,我改变案件定性的阻力很大啊!虽然我同情你爸爸,我认为他没有错,但我还是要把他判成杀人犯。
5 岁的娟娟还有刚才我当事人的女儿,她们都是未成年人,她们会长大,会步入社会,那我们有没有想过,我们究竟是把怎样的一个世界交到了他们手里?
王永强的老婆郝秀萍跳楼之后,有个人跟我说过这么一句话,一个母亲为什么会扔下她狱中的丈夫和 5 岁的残疾女儿去跳楼?
为什么?因为她绝望,她对法律的绝望、对公平的绝望、对我们的绝望!
如果我们不能给她带来希望,那我们有什么资格穿这身衣裳?
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一个人的人生!
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难道不是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吗!"
做着陈词的雷佳音,又说起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 最近家里出了点事,我儿子为制止一起校园霸凌,把对方打伤。为了不留污点,让他出去上大学,我是三番五次求对方高抬贵手把案子给撤了,以至于我媳妇气不过大打出手把对方打伤了,触犯了法律,现在被拘留。
在去拘留所的路上,我儿子就问我说:爸,我制止霸凌错了吗?我错哪了?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不知道他错哪了。
那法律错了吗?我也不知道。
发生在我身上这件事我就在想:公平正义对老百姓多么重要!又是多么难以做到。
都说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
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我相信在座的各位打心里都很同情王永强这一家的遭遇,那我们就把这个同情埋在心里边吗?
其实法律是什么?在老百姓那很简单,就是公不公平。
都知道要打官司贵,打官司难,那老百姓为什么还要打?不就是要公平正义吗?
我知道改变一些事情很困难,追求公平正义要付出代价,但这个代价谁来承担?老百姓吗!难道让他们用自己的命运,用整个家庭的命运,甚至是几代人的命运去承担这个公平正义的代价吗?
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 452 条,五万六千六百八十一个字,从头到尾写的不就是四个字:公平正义吗!
这难道不是每一个老百姓想要的吗!
如果我们不能听他们说话,替他们讨回公平,那要我们检察官有什么用?
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
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
我希望大家都摸着自己的心坎说话,作出无愧于良心的决定,用真正的公平正义去回应每一个老百姓的诉求、去回应他们的情感、去回应他们最朴素的期待。
让天底下每一个人都明白这件事: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而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五、普法需要先让老百姓认法
看完《第二十条》,番茄君第一次有了去查阅这条法律的冲动,这是之前看司法影视剧所没有过的。
原因很简单,我觉得这条法律对我有用,是帮助我的,我怕我哪天就用上了。
最近几年,普法的工作一直进行,每年都有很多普法主题的影视剧,但除了让老百姓把那些案例当茶余饭后的话题外,觉得这些都是别人的事,事不关己可以高高挂起。
原因就在于普法前没有先让老百姓认可这条法律,没有让老百姓知道:法律,是出于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
我们需要更多像雷佳音这段陈词一样的宣传,让老百姓打从心底里知道法为民生,法护百姓。
(电影烂番茄编辑部:阳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