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残忍杀害3岁幼童,2名罪犯被执行死刑!,欢迎阅读。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9 月 1 日上午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对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罪犯韦某珍
犯故意杀人罪罪犯符某超
依法公开宣判
并执行死刑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
派员临场监督
罪犯韦某珍两次伙同他人持械抢劫致一人死亡,负案在逃期间,又因琐事致一名 3 岁幼童死亡。罪犯符某超因邻里矛盾致两人死亡,其中一人为 3 岁幼童,符某超作案后潜逃,于 2021 年被抓获。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韦某珍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符某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韦某珍、符某超上诉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刑事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式合法,依法核准对韦某珍、符某超判处死刑的判决。
执行死刑前,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安排罪犯韦某珍、符某超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