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殘忍殺害3歲幼童,2名罪犯被執行死刑!,歡迎閱讀。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9 月 1 日上午
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對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
罪犯韋某珍
犯故意殺人罪罪犯符某超
依法公開宣判
并執行死刑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
派員臨場監督
罪犯韋某珍兩次夥同他人持械搶劫致一人死亡,負案在逃期間,又因瑣事致一名 3 歲幼童死亡。罪犯符某超因鄰裡矛盾致兩人死亡,其中一人為 3 歲幼童,符某超作案後潛逃,于 2021 年被抓獲。
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數罪并罰,判處韋某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符某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韋某珍、符某超上訴後,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刑事判決,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認為,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定罪準确,量刑适當,審判程式合法,依法核準對韋某珍、符某超判處死刑的判決。
執行死刑前,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安排罪犯韋某珍、符某超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