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财经经验:两公募“老鼠仓” 罚单落地,欢迎阅读。
作 者丨黎雨辰 张裕 张厚培
编 辑丨姜诗蔷
近日,上海证监局披露了两份最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两名前公募基金员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获利的违法行为。
其中一份罚单的对象,为前上海某基金公司所管理的 A 证券投资基金(下称 A 基金)基金经理张某。据悉,自 2018 年 10 月 31 日担任基金经理至 2022 年 8 月 5 日离职期间,张某曾因职务便利知悉与 A 基金有关的投资决策、交易标的、交易时间等未公开信息,并操控他人账户与 A 基金进行趋同交易,非法获利 1566.26 万元。
种种时间线索,将处罚对象的身份指向了前华安基金基金经理张亮。
公开信息显示,张亮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析师,2015 年 6 月加入华安基金,历任投资研究部研究员,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
而在 2018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期间,张亮曾任华安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与罚单中的时间线十分吻合。
同日披露的另一行政处罚对象,则为某公募基金公司前首席交易员王某虎,其来自上海另一家大型公募机构。
因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与基金公司旗下某股票型基金发生趋同交易,上海证监局决定对王某虎处以50 万元罚款。
基金经理趋同交易遭 " 罚一没一 "、禁入 10 年
上海证监局罚单显示,张某,男,198X 年 X 月出生,住址:上海市静安区。张某自 2018 年 10 月 31 日起担任上海某基金公司所管理的 A 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产品的投资决策等工作。2022 年 8 月 5 日,张某卸任 A 基金的基金经理并从公司离职。
2018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期间,张某因职务便利知悉与 A 基金有关的投资决策、交易标的、交易时间等未公开信息。
而就在其任职期间,张某控制另一 " 闫某 " 的广发证券账户,指挥其配偶刘某具体操作 " 闫某 " 广发证券账户进行相关下单交易。
经证监局查明,自 2018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期间," 闫某 " 广发证券账户买入沪深两市股票共 656 只,与 A 基金趋同买入股票 393 只,趋同买入股票只数占比 59.91%,趋同买入金额 6.66 亿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 59.80%,账户趋同买入盈利金额 1566.26 万元。
上海证监局认为,张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尽管张某曾对于自身行为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但监管方面未予采纳。
最终处罚决定显示,由于张某作为基金经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持续时间长,违法所得金额大,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张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1566.26 万元、并处以 1566.26 万元罚款。
同时,监管也决定对张某采取 10 年市场禁入措施。自监管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张某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事实上,张亮此次被罚早有预兆。
2022 年 7 月,彼时正在发行的华安品质甄选被渠道通知紧急停止销售,原因则是拟任基金经理因个人原因可能无法继续担任基金经理,这在当时引发市场广泛关注。随后,2022 年 8 月 6 日,华安基金正式发布公告张亮因个人原因离任基金经理。
前首席交易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罚没 50 万元
另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则披露了上海一公募机构首席交易员王某虎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违法行为。
罚单具体指出,王某虎曾于 2008 年 3 月入职 A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A 基金或公司),并于 2018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交易员,2023 年 7 月离职。
自 2014 年 1 月 8 日起,由于岗位工作需要,公司为王某虎开通了 O32 投资交易系统的相关权限。此后,王某虎在通过上述系统查看并知悉了公司在管的 "A 时代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持仓及成交回报等未公开信息。
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7 月,王某虎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明示、暗示另一人实控 " 占某礼 " 证券账户与 "A 时代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发生趋同交易。
对此上海证监局认为,王某虎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 50 万元罚款。
华安基金丑闻频出
投资快报记者留意到,近年华安基金丑闻不断。
如华安精致生活混合在 2023 年的年报中关于 "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 部分,引用的是 2022 年的股指数据,"2022 年,市场波动较大,上证指数下跌 15.13%,沪深 300 指数下跌 21.63%,创业板综下跌 26.77%"。有投资者表示,初看以为是年报撰写者 " 笔误 ",把 "2023" 写成了 "2022",但翻看 2022 年年报后发现,此部分内容竟与 2022 年年报的表述 " 一字不差 "。
实际上,这已不是华安基金首次出现这种情况。据央广网报道,华安兴安优选一年混合 2022 年中报曾存在不同的两个版本,其官网披露的版本中,基金管理费率注明是 1.50%,计算公式里也是 1.50%;基金托管费率注明是 0.25%,计算公式里也是 0.25%。而在证监会官网披露的版本中,基金管理费率注明是 0.30%,但在计算公式里却是 1.50%,互相矛盾;基金托管费率注明是 0.10%,但计算公式里却是 0.25%;前后数据明显不一致。
业内人士指出,基金财报中出现这种情况,想必是 " 搬运 " 所致,这是对投资者权益的一种极度敷衍和漠视;此暴露了华安基金内审制度存在漏洞,也从侧面反映了企业文化建设中或忽视了核心价值观。
值得一提的是,华安基金股东国泰君安也曾有员工 " 老鼠仓 " 被罚。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09 年 2 月至 2010 年 7 月,时任国泰君安衍生品投资部投资经理唐洁,利用负责管理公司自营账户职务便利所获取的未公开交易信息,趋同交易非法获利 330 余万元。而唐洁不仅仅自己操作他人账户,还透露信息给他人,从中获取 " 好处费 "。2018 年 3 月,唐洁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4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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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刘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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