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发布虚假广告,苹果被罚!,欢迎阅读。
5 月 31 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报,5 月 24 日,苹果电子产品商贸 ( 北京 ) 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 20 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 年 2 月 14 日,执法人员依据举报线索浏览当事人上述网站,发现其通过上述网站为其销售的 MacbookAir 产品发布广告,广告使用了 "8 核中央处理器干活够爽快,用电省得狠。""M1 芯片拥有我们迄今打造的最快的中央处理器。" 等内容,并在页面右上角有 "< 广告 >" 字样。
经调查,上述页面为当事人为所售的 MacbookAir 笔记本发布的商业广告。MacbookAir 笔记本搭载的 M1 芯片配备 8 核中央处理器,包括四个高性能核心和四个高效能核心。2021 年 10 月,苹果公司推出了配备 M1Pro 和 M1Max 芯片的 MacBookPro。M1Pro 和 M1Max 芯片搭载的是由 8 颗高性能核心和 2 颗高效率核心组成的全新 10 核中央处理器,运行速度相比 M1 提升最高可达 70%。
综上,案发时 M1 芯片配备的中央处理器并非为苹果公司打造的最快的。你部門在配备 M1 芯片的 MacbookAir 和配备 M1Pro 和 M1Max 芯片的 MacBookPro 同时销售的情况下,在 MacbookAir 产品广告中宣称其搭载的 M1 芯片 " 拥有我们迄今打造的最快的中央处理器。" 内容与事实不符。上述广告内容由当事人自行编辑制作及上传发布,广告费用无法核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2018 )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20 万元。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