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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8 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 1993 年至 1996 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 11 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此前报道
据此前报道,据检方指控,从 1993 年到 1996 年,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余华英和龚某良一共拐卖了来自多个家庭的 11 名儿童,其中有 3 对是姐弟或兄弟:1993 年 1 月,两人在贵州遵义火车站附近将 6 岁的小 A 拐走;同年 8 月,两人又在遵义将小 B 和小 C 兄弟俩拐走;1994 年,两人在贵州省都匀市白子桥附近将小 D 拐走;1995 年 7 月,两人在都匀市小围寨附近将小 E 和小 F 兄弟俩拐走;1995 年冬,两人来到贵阳,将 5 岁的杨妞花拐走;1996 年 7 月,两人又回到都匀,在西园村小河边将小 H 和小 I 姐弟俩拐走;同年 10 月,两人在贵阳市东山仙人洞路口附近将小 J 拐走;随后,两人回到重庆大足,将小 K 拐走。
上述 11 名儿童最终被不同的中间人卖到了河北邯郸。
2000 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当时,余华英被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个月后释放。2004 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彼时,她和丈夫均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并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 8 年。服刑期间,余华英获减刑三年。出狱后,余华英一直无事,直至曾被她拐卖的杨妞花找到亲生姐姐后报警。杨妞花于 2022 年找到贵州警方,并提供线索,最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的民警将涉嫌拐卖杨妞花的余华英抓获。
该案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在贵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轮到杨妞花发言时,她突然起身,当场下跪,哭着请求法庭重判余华英。
来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