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餘華英,死刑!,歡迎閲讀。
9 月 18 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餘華英拐賣兒童罪一案。對被告人餘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產。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餘華英于 1993 年至 1996 年期間夥同龔某良(已故)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流竄,物色合适的孩童進行拐賣,得手後二人将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王某付(另處)、楊某蘭(另處)介紹,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期間共拐賣兒童 11 名。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餘華英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犯罪情節特别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以嚴懲。遂作出上述判決。
被告人餘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此前報道
據此前報道,據檢方指控,從 1993 年到 1996 年,短短三年多的時間裏,餘華英和龔某良一共拐賣了來自多個家庭的 11 名兒童,其中有 3 對是姐弟或兄弟:1993 年 1 月,兩人在貴州遵義火車站附近将 6 歲的小 A 拐走;同年 8 月,兩人又在遵義将小 B 和小 C 兄弟倆拐走;1994 年,兩人在貴州省都勻市白子橋附近将小 D 拐走;1995 年 7 月,兩人在都勻市小圍寨附近将小 E 和小 F 兄弟倆拐走;1995 年冬,兩人來到貴陽,将 5 歲的楊妞花拐走;1996 年 7 月,兩人又回到都勻,在西園村小河邊将小 H 和小 I 姐弟倆拐走;同年 10 月,兩人在貴陽市東山仙人洞路口附近将小 J 拐走;随後,兩人回到重慶大足,将小 K 拐走。
上述 11 名兒童最終被不同的中間人賣到了河北邯鄲。
2000 年,餘華英曾因涉嫌拐賣兒童被抓。當時,餘華英被邯鄲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兩個月後釋放。2004 年,她在雲南再次作案時被抓。彼時,她和丈夫均隐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并以假身份被判處有期徒刑 8 年。服刑期間,餘華英獲減刑三年。出獄後,餘華英一直無事,直至曾被她拐賣的楊妞花找到親生姐姐後報警。楊妞花于 2022 年找到貴州警方,并提供線索,最終,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的民警将涉嫌拐賣楊妞花的餘華英抓獲。
該案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在貴陽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在庭審輪到楊妞花發言時,她突然起身,當場下跪,哭着請求法庭重判餘華英。
來源: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