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扬州一糕点店“反向抹零”,多收4分被罚2600元,欢迎阅读。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蓓蓓 记者 顾潇)近年来,商家 " 反向抹零 " 行为屡遭诟病,成为社会热点,也引起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视。近日,扬州一商家就因 " 反向抹零 " 多收了 0.04 元,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 2600 元。市场监管部门表示," 反向抹零 " 看似只是多收了几毛钱甚至几分钱,但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
近日,扬州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开发区某糕点店使用微信付款时,票据金额为 34.16 元,而商家实际收取金额为 34.2 元,多收了 0.04 元。接到投诉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糕点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糕点店经营者采取反向 " 四舍五入 " 凑 " 角 " 为整的方式多收取费用。执法人员在现场提取的消费单上,发现该商家还有 3 次违规收费行为,共多收费用 0.07 元。
执法人员介绍,该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 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第十六条规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商家改正,退还多收取的 0.04 元,对无法退还给其他消费者的违法所得 0.07 元予以没收,并处罚款 2600 元。
记者了解到,4 月 27 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 " 反向抹零 " 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对 " 反向抹零 " 治理工作进行了布置。而该案例是扬州市场监管部门部署开展 " 反向抹零 " 专项整治以来,查处的第一起违法案例。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反向抹零 " 看似只是多收了几毛钱甚至几分钱,但实际上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如经营者在实施 " 反向抹零 " 等结算行为中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如涉嫌价格欺诈,将最高处 50 万元罚款。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 12315 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