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上海首例!立好遗嘱6天后,她去世了…这场官司,看完泪目,欢迎阅读。
母亲病逝
父亲患有精神疾病
且长期住院治疗
16 岁的未成年孩子
由谁来监护呢?
重病母亲留下最后遗嘱
2007 年,小陈出生在上海。其父亲陈某患有严重的双相情感障碍,经鉴定属于精神残疾一级。在小陈十来岁的时候,父亲陈某被送到了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接受治疗,此后再未照顾过儿子小陈的生活。
2020 年,母亲徐女士被确诊为胃癌晚期。随后,徐女士的大姐徐阿姨从河南老家赶到上海,专门照顾徐女士和外甥小陈的日常生活。
在病魔的摧残下,徐女士的身体还是一天天衰弱下去。自知时日不多,她开始考虑身后事,让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独子小陈。父亲生病住院,祖父母也已经去世,小陈该由谁照顾?
深思熟虑后
今年 3 月 2 日下午 2 时左右
徐女士在小区居委会
工作人员徐峻的帮助下
立下一份遗嘱
立遗嘱人为保障本人去世后,儿子小陈的合法权益,特在本人意识清醒、思维清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时 …… 由徐峻代书遗嘱如下:本人去世后,由本人的姐姐徐阿姨担任小陈的监护人。
立好遗嘱的 6 天后
2023 年 3 月 8 日
51 岁的徐女士病逝
阿姨申请成为孩子的新监护人
尽管家庭条件很困难,小陈还是凭自己的努力考上了上海市一所重点高中,开学就要念高二了。但毕竟是未成年人,在成年之前,还有很多事务需要监护人参与。
徐女士过世后,徐阿姨拿着其留下的遗书,向长宁区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小陈与其生父监护关系终止,并由其担任小陈新的监护人。
顾薛磊
长宁区人民法院
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小陈的爸爸理论上是第一监护人,但因为监护能力的缺失,根据《民法典》39 条规定,小陈和父亲的监护关系没有了。法院将审核遗嘱监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此外,还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听孩子的意见。
由于陈某无法到场,居委会工作人员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出庭。
在庭审中,各方对徐女士留下的这封遗嘱本身没有异议,也认可陈某的状况无法继续担任监护人。小陈也明确表示,愿意徐阿姨成为他的新监护人。
经济困难如何解决?
然而,经济状况成为最大的问题。徐阿姨今年已经 64 岁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只有微薄的退休金。
徐阿姨
我是农民,只有 130 元退休金,如果在这里生活,也是很困难的。
好在这个难题
在居委会的努力下
得到了缓解
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帮助小陈申请了特困儿童补助,加上小陈母亲留下的一点遗产,可以维持小陈的日常生活。
张娜
长宁区华阳路街道姚家角居委会
我们给小陈申请了 2500 元的困境儿童补助,会打到他个人的账户里面。
居委会工作人员还表示,会继续关注小陈一家的生活状况,如果遇到突发困难,将施以援手。
问题看似都得到了解决
房子和母亲的遗产
又成了新问题
小陈现在居住的两间房子
都在其父亲的名下
小陈母亲留下的遗产
小陈的父亲也有权继承
有没有什么办法
既能保障小陈和徐阿姨的日常生活
又不损害小陈父亲的合法权益呢?
长宁区公证处为小陈和徐阿姨
提供提存公证服务
徐女士留下的遗产等
数额相对较大的财产
由公证处保管
按需支取
顾薛磊
长宁区人民法院
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定期存款在小陈或他父亲遇到应急性大笔支出的时候,可以由相关人员提出申请,并由居委会盖章同意后向公证处支取,如果没有其他事项,我们钱款还放在公证处这里。
最终
法院当庭宣判
支持徐阿姨的诉请
由其担任小陈的监护人
顾薛磊
长宁区人民法院
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小陈父亲与被监护人小陈之间的监护关系终止,指定申请人徐阿姨为被监护人小陈的监护人。
其实,徐阿姨在河南老家也有自己的家庭,也有老伴、女儿和年幼的外孙女需要照顾。但当妹妹遇到困难时,她义无反顾来到上海这座陌生的城市。
庭审结束后,徐阿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是妹妹的遗愿,自己一定把小陈照顾好,女儿很支持自己的决定。
在此,小坊也希望
小陈在家庭、学校、社会
共同的关爱下
能够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