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军事经验:哈奇开斯坦克歼击车,不成功的法国轻装甲武器,欢迎阅读。
以下文章来源于丹书战史 ,作者经理小小
在 1947 年 4 月,法国哈奇开斯公司应军备研究与制造局(DEFA)的要求,研制一种用于运输任务的轻型车辆,它是非装甲的,可以运载 6 名士兵或相应物资在各种地形高速行驶。哈奇开斯公司最初的设计为开放式舱室,并且无法空空运,该车主要用于初期测试工作。
到了 1950 年,陆军总参谋部修改了装甲车标准,要求安装必要的保护装甲,制造 3 种类型的衍生车型,即 81 毫米自行迫击炮车、安装 2 门 20 毫米高射炮的自行防空车,以及配备 105 毫米反坦克炮的哈奇开斯 AC 装甲车(Hotchkiss Chinillet AC),本文重点讲讲这款反坦克武器。
坦克歼击车的战斗重量约 4.4 吨,车长 3.42 米,宽 2.17 米,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家伙,它由一台福特 23 CH V8 发动机作为动力,最大输出约 110 马力,发动机安装在车体右前部,驾驶员在左。车辆采用窄履带,主动轮在前,每侧行走装置有 4 只小直径负重轮。因为部門功率大,它的最大公路速度可达 70 千米 / 小时,最大越野时速 55 千米 / 小时。
该车只需要 3 人就能操作,不过通常会配备 5 人车组,除去驾驶员,在火炮两侧各乘坐 2 人。车辆只提供部分装甲防护,装甲厚度为 7 毫米,顶部为开放式,火炮裸露安装在车体上方中轴线位置,射手座位火炮左侧。
它的主炮被称为 150 LRSL 或 150 SR,这是一种 150 毫米口径的反坦克无后坐力炮,该炮发射的破甲弹最大破甲厚度为 300 毫米,在当时看起来似乎不错,可以威胁任何现役坦克。火炮安装位置较为低矮,俯角只有 -3 °,车上空间狭窄,只在火炮右侧安装了一个 3 发容量的弹药架,即便火炮内携带一发待发弹,4 发弹药量也很难进行高强度作战,且车上不配备自卫武器,进行伏击、骚扰尚可。
AMX-13
尽管哈奇开斯公司这边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研发,军方却在 1951 年放弃了这个项目,因为法国的 AMX-13 轻型坦克研制已经取得进展,它与哈奇开斯装甲车虽然不是同一类型的装备,但也可以发展出运兵车、自行火炮等车型,并且综合作战能力明显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