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社会经验:一高校食堂档口因不涨价被罚?校方:中止外包,欢迎阅读。
9 月 3 日,有网友称
广州一高校食堂档口
因其每份饭售价低于 13 元
遭到食堂管理方罚款
该网友晒出了两张图片
其中一张显示是一张通知单
名称是
《广州芳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罚通知》
罚款原因是
" 饭类价格低于 13 元,屡教不改 "
处罚则为 " 给予经济处罚 300 元 "
在一张微信聊天截图
一名备注为 " 周经理 " 的人员
发出两张图片后
称 " 明天再不改罚 1000 元 "
相关消息一出引发网友热议
不少网友对餐饮管理公司
此举表示不满!
据羊城晚报报道
事件发生在广州华立学院
档口 " 平安香扒饭 "
位于学校 C2 食堂一楼
该食堂内各档口的餐食价格
普遍在 13-18 元一份不等
也存在部分餐食的价格在 20 元以上
而 " 平安香扒饭 " 档口的
大部分餐食为 12 元一份
校方最新通报:中止饭堂外包
9 月 7 日,针对 " 档口因饭菜低于 13 元不进行涨价被罚 " 一事,广州华立学院发布 " 关于学校 C2 饭堂网络舆情事件的通告 ",指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学校于 6 日中止与饭堂承包方承包協定。C2 饭堂将由学校后勤总务处及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自行经营管理。
对此,光明网在评论中表示:
对于寒窗苦读的莘莘学子来说,食堂饭菜价格本来就不应该过高,更不能因商家拒绝涨价就对其进行处罚。虽说是承包商所为,但学校也应履行监管责任,时刻关注学生们的实际需求,不能 " 一包了之 "、做个不闻不问的 " 甩手掌柜 "。食堂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提供健康、卫生、营养的高质量饭菜上多下功夫、" 做文章 ",而不仅仅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眼睛只盯在钱上。
已有地方发文:
高校学生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
记者注意到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文
高校学生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
山东省教育厅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中指出:
高校(包含公办、民办)学生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
自主经营的,要保本运营;引入社会力量建设、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微利运营,并逐步过渡为自主经营;
控制饭菜价格;
学生食堂一律在售卖視窗明码标价单品饭菜价格;
引入社会力量建设、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生食堂饭菜价格,不得明显高于自主经营学生食堂同类同质同量饭菜价格。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小松)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