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一高校食堂檔口因不漲價被罰?校方:中止外包,歡迎閱讀。
9 月 3 日,有網友稱
廣州一高校食堂檔口
因其每份飯售價低于 13 元
遭到食堂管理方罰款
該網友曬出了兩張圖片
其中一張顯示是一張通知單
名稱是
《廣州芳華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處罰通知》
罰款原因是
" 飯類價格低于 13 元,屢教不改 "
處罰則為 " 給予經濟處罰 300 元 "
在一張微信聊天截圖
一名備注為 " 周經理 " 的人員
發出兩張圖片後
稱 " 明天再不改罰 1000 元 "
相關消息一出引發網友熱議
不少網友對餐飲管理公司
此舉表示不滿!
據羊城晚報報道
事件發生在廣州華立學院
檔口 " 平安香扒飯 "
位于學校 C2 食堂一樓
該食堂内各檔口的餐食價格
普遍在 13-18 元一份不等
也存在部分餐食的價格在 20 元以上
而 " 平安香扒飯 " 檔口的
大部分餐食為 12 元一份
校方最新通報:中止飯堂外包
9 月 7 日,針對 " 檔口因飯菜低于 13 元不進行漲價被罰 " 一事,廣州華立學院發布 " 關于學校 C2 飯堂網絡輿情事件的通告 ",指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學校于 6 日中止與飯堂承包方承包協定。C2 飯堂将由學校後勤總務處及學校膳食管理委員會自行經營管理。
對此,光明網在評論中表示:
對于寒窗苦讀的莘莘學子來說,食堂飯菜價格本來就不應該過高,更不能因商家拒絕漲價就對其進行處罰。雖說是承包商所為,但學校也應履行監管責任,時刻關注學生們的實際需求,不能 " 一包了之 "、做個不聞不問的 " 甩手掌櫃 "。食堂更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在提供健康、衛生、營養的高質量飯菜上多下功夫、" 做文章 ",而不僅僅是追求利潤最大化,眼睛只盯在錢上。
已有地方發文:
高校學生食堂原則上自主經營
記者注意到
近日,山東省教育廳發文
高校學生食堂原則上自主經營
山東省教育廳在《關于規範高等學校學生食堂管理的意見》中指出:
高校(包含公辦、民辦)學生食堂原則上自主經營;
自主經營的,要保本運營;引入社會力量建設、承包或委托經營的,應微利運營,并逐步過渡為自主經營;
控制飯菜價格;
學生食堂一律在售賣視窗明碼标價單品飯菜價格;
引入社會力量建設、承包或委托經營的學生食堂飯菜價格,不得明顯高于自主經營學生食堂同類同質同量飯菜價格。
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整理:張小松)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