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的科技经验:盛凌电子IPO:背靠3M、华为年入3亿多,实控人离婚8年遭前妻起诉,欢迎阅读。
文 | 金卫
编辑 | 德小强
5 月 19 日,深圳盛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盛凌电子 ")提交 IPO 招股书并获受理,拟冲刺深交所创业板,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
盛凌电子是一家连接器企业,背靠华为、3M、立讯精密等企业,2021 年、2022 年收入均在 3 亿以上,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5252.8 万和 7148.8 万。
盛凌电子的实控人蒋志坚,持股比例达到 86.52%,2014 年 5 月蒋志坚离婚,但 8 年之后却遭到前妻黄新的起诉,要求分割蒋志坚的企业股权,这起离婚财产纠纷案到底怎么回事?是否会影响到公司的股权结构?
来自 3M 和华为的收入占比超六成
盛凌电子是一家从事连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包括连接器、连接器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通讯、工业控制和新能源等领網域,并扩展到医疗、汽车、安防、轨道交通等众多下游应用场景,是伺服器细分领網域连接器国产化代表性企业。
在通讯领網域,盛凌电子的产品主要应用于伺服器、存储器、交换机、通信基站等,是伺服器主機板领網域门类齐全的连接方案提供商。
盛凌电子的客户阵容较为强大,主要包括华为、3M、 立讯精密、泰科电子、超聚变、新华三、金洋电子、诺基亚、中兴通讯等通讯设备和数据中心设备厂商或零部件厂商。
盛凌电子称,随着 5G 与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数据传输技术朝着高频高速方向发展,对通讯连接器的性能要求与日俱增,公司在高速通讯连接器领網域拥有丰富的技术积累。目前,盛凌电子主要为通讯连接器、工业控制连接器、新能源连接器、医疗等其他连接器的。
财务方面,2020 年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30 亿元、3.33 亿元和 3.77 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3293.97 万元、5252.88 万元和 7148.77 万元。
从收入构成上,通讯连接器、工业控制连接器、新能源连接器等主营业务的收入占比达到 90%。
公司除了境内收入,还有相当部分的收入来自于境外,境外销售主要是对 3M、泰科电子等 国际一线品牌商,2022 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达到 41.80%,很重要一点在于与 3M 的合作规模扩大。
毛利率方面,盛凌电子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8.44%、39.30%、39.69%,波动主要受产品结构调整、原材料采购价格、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
费用方面,报告期内费用分别为 5162 万、6837 万、6738 万,其中占比较大的是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其中,研发投入分别为 2728 万、3046 万和 3221 万,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1.86%、9.14% 和 8.54%。
盛凌电子表示,公司深耕连接产品领網域 20 年,持续保持较高研发投入,目前已取得专利 79 项,其中发明专利 9 项。不过,从研发费用占比来看,虽然研发投入连年增长,但由于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较快,公司研发费用率连续下降。
盛凌电子招股书中提到,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公司主要客户为 3M、华为、立讯精密、汇川技术等国内外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4.77%、72.02% 和 69.23%,客户集中度较高。
其中,盛凌电子前两大客户 3M 和华为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 63.79%、63.09% 和 58.36%。盛凌电子称,未来若公司无法持续深化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无法有效开拓新客户资源并转化为收入,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另外,盛凌电子的应收账款金额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6381 万、10772 万元和 8556 万,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42.99%、47.63% 和 28.01%。
盛凌电子称,若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或不能收回,从而增加公司资金成本、影响资金周转、拖累经营业绩。
实控人的离婚案
本次上市前,盛凌实业持有公司 59.82% 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蒋志坚直接持有公司 24.40% 的股份,此外,蒋志坚持有盛凌实业 89.72% 的股权,担任盛凌实业的董事长,蒋志坚直接间接持股比例为 86.52%,为公司实控人。
值得关注的是,盛凌电子实际控制人蒋志坚存在诉讼风险。
据招股书披露,2014 年 5 月,实际控制人蒋志坚与黄新協定离婚,双方签署离婚協定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協定明确约定双方共同财产分割完毕、没有争议,并在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
2022 年 6 月,黄新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对蒋志坚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婚姻期间蒋志坚持有的包括盛凌实业、盛凌电子在内的企业股权。2022 年 9 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2022 年 11 月黄新撤回该诉讼。
2022 年 1 月,黄新持股 98% 的泰德康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对蒋志坚提起诉讼,要求蒋志坚赔偿经济损失合计 1000 万元(简称 " 泰德康案 ")。2023 年 1 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2)粤 0304 民初 3529 号),驳回泰德康的诉讼请求。
2023 年 3 月,泰德康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泰德康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这两个发生在前妻与蒋志坚身上的案子,第一个案子关于财产分割,第二个案子是关于公司侵权纠纷,招股书未进一步披露起诉缘由,大体上依然是与离婚案有关。
招股书披露了诉讼代理人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蒋志坚与黄新的离婚过程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隐瞒欺诈、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等可能致使离婚協定无效、可变更或者可撤销情形,且该离婚協定已过《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诉讼时效,双方签署的离婚協定及其财产分割条款合法有效;泰德康案一审判决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充分,泰德康二审上诉的事实和理由不成立,二审蒋志坚败诉的可能性小。
但招股书也提到,如果泰德康案二审败诉或者产生新的诉讼案件,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志坚需承担较高经济补偿的风险。
本次 IPO,盛凌电子拟募资 6.24 亿元,用于连接器产能扩充、研发中心更新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盛凌电子 IPO 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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