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科技經驗:盛凌電子IPO:背靠3M、華為年入3億多,實控人離婚8年遭前妻起訴,歡迎閱讀。
文 | 金衛
編輯 | 德小強
5 月 19 日,深圳盛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 盛凌電子 ")提交 IPO 招股書并獲受理,拟衝刺深交所創業板,保薦機構為申萬宏源證券。
盛凌電子是一家連接器企業,背靠華為、3M、立訊精密等企業,2021 年、2022 年收入均在 3 億以上,同期歸母淨利潤分别為 5252.8 萬和 7148.8 萬。
盛凌電子的實控人蔣志堅,持股比例達到 86.52%,2014 年 5 月蔣志堅離婚,但 8 年之後卻遭到前妻黃新的起訴,要求分割蔣志堅的企業股權,這起離婚财產糾紛案到底怎麼回事?是否會影響到公司的股權結構?
來自 3M 和華為的收入占比超六成
盛凌電子是一家從事連接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產品主要包括連接器、連接器組件,產品廣泛應用于通訊、工業控制和新能源等領網域,并擴展到醫療、汽車、安防、軌道交通等眾多下遊應用場景,是伺服器細分領網域連接器國產化代表性企業。
在通訊領網域,盛凌電子的產品主要應用于伺服器、存儲器、交換機、通信基站等,是伺服器主機板領網域門類齊全的連接方案提供商。
盛凌電子的客戶陣容較為強大,主要包括華為、3M、 立訊精密、泰科電子、超聚變、新華三、金洋電子、諾基亞、中興通訊等通訊設備和數據中心設備廠商或零部件廠商。
盛凌電子稱,随着 5G 與大數據時代的來臨,數據傳輸技術朝着高頻高速方向發展,對通訊連接器的性能要求與日俱增,公司在高速通訊連接器領網域擁有豐富的技術積累。目前,盛凌電子主要為通訊連接器、工業控制連接器、新能源連接器、醫療等其他連接器的。
财務方面,2020 年 -2022 年,公司營業收入分别為 2.30 億元、3.33 億元和 3.77 億元,歸母淨利潤分别為 3293.97 萬元、5252.88 萬元和 7148.77 萬元。
從收入構成上,通訊連接器、工業控制連接器、新能源連接器等主營業務的收入占比達到 90%。
公司除了境内收入,還有相當部分的收入來自于境外,境外銷售主要是對 3M、泰科電子等 國際一線品牌商,2022 年公司境外銷售收入占比達到 41.80%,很重要一點在于與 3M 的合作規模擴大。
毛利率方面,盛凌電子的綜合毛利率分别為 38.44%、39.30%、39.69%,波動主要受產品結構調整、原材料采購價格、市場競争等因素的影響。
費用方面,報告期内費用分别為 5162 萬、6837 萬、6738 萬,其中占比較大的是管理費用和研發費用。其中,研發投入分别為 2728 萬、3046 萬和 3221 萬,占營業收入比例分别為 11.86%、9.14% 和 8.54%。
盛凌電子表示,公司深耕連接產品領網域 20 年,持續保持較高研發投入,目前已取得專利 79 項,其中發明專利 9 項。不過,從研發費用占比來看,雖然研發投入連年增長,但由于營業收入增長速度較快,公司研發費用率連續下降。
盛凌電子招股書中提到,存在客戶集中度較高的風險。公司主要客戶為 3M、華為、立訊精密、匯川技術等國内外企業。報告期内,公司對前五名客戶銷售額合計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别為 74.77%、72.02% 和 69.23%,客戶集中度較高。
其中,盛凌電子前兩大客戶 3M 和華為收入合計占比分别為 63.79%、63.09% 和 58.36%。盛凌電子稱,未來若公司無法持續深化與現有主要客戶的合作關系、無法有效開拓新客戶資源并轉化為收入,将可能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較大不利影響。
另外,盛凌電子的應收賬款金額增加,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賬款淨額分别為 6381 萬、10772 萬元和 8556 萬,占流動資產比例分别為 42.99%、47.63% 和 28.01%。
盛凌電子稱,若客戶的信用狀況發生變化,将會導致公司應收賬款回款周期延長或不能收回,從而增加公司資金成本、影響資金周轉、拖累經營業績。
實控人的離婚案
本次上市前,盛凌實業持有公司 59.82% 的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蔣志堅直接持有公司 24.40% 的股份,此外,蔣志堅持有盛凌實業 89.72% 的股權,擔任盛凌實業的董事長,蔣志堅直接間接持股比例為 86.52%,為公司實控人。
值得關注的是,盛凌電子實際控制人蔣志堅存在訴訟風險。
據招股書披露,2014 年 5 月,實際控制人蔣志堅與黃新協定離婚,雙方籤署離婚協定并對共同财產進行分割,離婚協定明确約定雙方共同财產分割完畢、沒有争議,并在深圳市福田區民政局完成離婚登記。
2022 年 6 月,黃新以離婚後财產糾紛為由對蔣志堅提起訴訟,請求分割婚姻期間蔣志堅持有的包括盛凌實業、盛凌電子在内的企業股權。2022 年 9 月,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2022 年 11 月黃新撤回該訴訟。
2022 年 1 月,黃新持股 98% 的泰德康以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為由對蔣志堅提起訴訟,要求蔣志堅賠償經濟損失合計 1000 萬元(簡稱 " 泰德康案 ")。2023 年 1 月,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書》((2022)粵 0304 民初 3529 号),駁回泰德康的訴訟請求。
2023 年 3 月,泰德康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二審上訴。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泰德康案二審尚未開庭審理。
這兩個發生在前妻與蔣志堅身上的案子,第一個案子關于财產分割,第二個案子是關于公司侵權糾紛,招股書未進一步披露起訴緣由,大體上依然是與離婚案有關。
招股書披露了訴訟代理人上海市錦天城(深圳)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蔣志堅與黃新的離婚過程不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隐瞞欺詐、乘人之危、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等可能致使離婚協定無效、可變更或者可撤銷情形,且該離婚協定已過《合同法》規定的撤銷權訴訟時效,雙方籤署的離婚協定及其财產分割條款合法有效;泰德康案一審判決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充分,泰德康二審上訴的事實和理由不成立,二審蔣志堅敗訴的可能性小。
但招股書也提到,如果泰德康案二審敗訴或者產生新的訴訟案件,存在公司實際控制人蔣志堅需承擔較高經濟補償的風險。
本次 IPO,盛凌電子拟募資 6.24 億元,用于連接器產能擴充、研發中心更新建設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對于盛凌電子 IPO 情況,我們将進一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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