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兩起公募“老鼠倉”曝光 基金經理被罰沒3000多萬元,歡迎閲讀。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陳姗 8 月 26 日,上海證監局公布兩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上海兩家公募基金前從業人員的 " 老鼠倉 " 行為。
上海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滬〔2024〕31 号顯示,張某曾在上海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基金經理,負責 A 基金的投資決策等工作。2018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期間,張某因職務便利知悉與 A 基金有關的投資決策、交易标的、交易時間等未公開信息,并控制 " 闫某 " 證券賬户,指揮其配偶劉某具體操作 " 闫某 " 證券賬户進行相關下單交易。期間," 闫某 " 證券賬户買入滬深兩市股票共 656 只,與 A 基金趨同買入股票 393 只,趨同買入股票只數占比 59.91%,趨同買入金額 66566.53 萬元,趨同買入金額占比 59.80%,賬户趨同買入盈利金額 1566.26 萬元。
張某作為基金經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持續時間長,違法所得金額大,違法情節較為嚴重。依據《基金法》相關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張某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 1566.26 萬元,并處以 1566.26 萬元罰款,并對張某采取 10 年市場禁入措施。
另一則上海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滬〔2024〕30 号顯示,王某虎于 2008 年 3 月入職 A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 2018 年 10 月起擔任該公司首席交易員,2023 年 7 月離職。自 2014 年 1 月 8 日起,由于崗位工作需要,該公司為王某虎開通了 O32 投資交易系統的相關權限。王某虎通過上述系統查看并知悉了該公司在管的 "A 時代先鋒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 持倉及成交回報等未公開信息。
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7 月,王某虎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違反規定,明示、暗示占某禮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期間," 占某禮 " 證券賬户與 "A 時代先鋒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 發生趨同交易。對于王某虎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開信息從事相關證券交易的行為,上海證監局決定對王某虎處以 50 萬元罰款。
業内人士表示,在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的理财過程中,一些機構從業人員乃至監管人員利用其掌握的未公開信息,搶先于客户買入或賣出相關證券,以達到謀取利益或躲避風險的目的。這是一種以損害他人利益為手段自肥的非法行為,其将本應屬于股民的盈利偷偷侵蝕,所以被形象地稱為 " 老鼠倉 "。
針對 " 老鼠倉 ",法律法規方面一直嚴令禁止,且有多項相關處罰措施。2009 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确立了 "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 ",自此基金 " 老鼠倉 " 行為正式入罪。2019 年頒布的《關于辦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進一步明确了這類證券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标準。另外,《基金法》《證券法》等對相應主體也明确規定了 " 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等 "。
為了防止 " 老鼠倉 " 事件的再次發生,上海一家公募人士告訴經濟觀察網:" 基金公司應建立更加嚴密的内部控制和合規管理制度。同時,加強行業道德建設,培養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誠信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