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很寒心!司機為救乘客超速反被拉黑…,歡迎閲讀。
6 月 9 日,江蘇南京一網友發文稱,他是一名網約車司機,因為救人超速行駛,将乘客送去了醫院。他只是希望乘客将急診單和化驗報告拍給他,留作違章的申訴證據,不料被拉黑。
該網友稱,2023 年 6 月 8 日晚 23 點 30 分左右,他接到了一名乘客,手被不知名的蟲子咬傷,送往梅山醫院,十幾分鍾後,他又接到該乘客的訂單,前往江蘇省中醫院。短短十分鍾,乘客手指腫脹蔓延到手掌,他于是提前打了 110 報備,要求超速行駛,一路打開雙閃,超速行駛到了目的地。他加了乘客微信,讓對方看病後将急診挂号和化驗報告拍照發給他,以便他被記錄違章後申訴。乘客答應得很幹脆,兩個小時後發微信沒有回復,次日早上發現已被拉黑。
該網友上傳了一段行車記錄儀的監控畫面,畫面顯示 2023 年 6 月 8 日 23 點 43 分左右,車子停在梅山醫院門口,并接上了一名女性乘客,确認了目的地是江蘇省中醫院。之後,女性乘客説," 我的手不知道是什麼情況,被蟲子咬了一口 "。司機回答道," 我曉得,你剛剛不是喊了我嗎 "。女乘客擔心自己 " 會不會死 ",并伴随有哭泣聲,司機不斷安慰她。6 月 8 日 23 點 53 分左右,視頻畫面裏傳來 110 接線員的聲音。司機稱," 現在在高速上,帶了一個乘客,手掌被蟲子咬了,整個手掌已經腫起來了,現在能超速開嗎?" 在得知不需要交警開道後,接線員稱 " 注意安全,安全送她去醫院,之後再打電話過來備案 "。
此外,該網友上傳了一段微信聊天記錄,顯示零點 24 分,網友問 " 醫生怎麼説 ",回復是 " 等血檢結果,説應該沒什麼大事 "。之後,網友發了多段語音,一直沒有回應。1 點 12 分,他給對方打了語音電話被拒接,之後留言 " 記得看病的材料發我哈,我到時候好申訴 "、" 麻煩看到回復我一下 ",1 點 59 分,再次撥打語音電話,無人接聽。9 點 41 分,語音電話仍然沒有接通,在又一次被拒接電話後,該網友發現自己被删除。
聊天截圖顯示,該網友發信息 " 看病的急診挂号單、血檢材料什麼的拍個照發我呀,我昨晚高速全程時速 150、160 開過去,害怕有超速。作為我打 110 備案,你也聽到了 "。先這條消息前有一個紅色感嘆号,顯示對方開啓了朋友驗證,你還不是她朋友,請先發送朋友驗證請求。
6 月 11 日,記者聯系到上述網約車司機,對方表示一直到現在仍沒有與女乘客聯系上。次日他去了交警部門,對方告訴他,一般違章信息需要等 5 天左右發布,等違章信息曝光出來後,再帶着行車記錄儀過去,會撤銷掉。
" 我提前撥打了 110 備案過,當時警察在電話裏説,讓乘客把看病記錄發給我,等有違章時可以撤銷。乘客到醫院後,加了微信。過了 2 小時,我微信問她就診記錄,沒理我,我以為還在看病。第二天早上又問她要,打微信電話拒接,然後又把我拉黑。問題不大,我就是覺得很氣憤,很寒心。" 該司機認為,這就是舉手之勞的事,不知道對方為什麼會這樣做。" 只要拍個照發給我,有違章的話我自己去申訴,不需要花她一分錢,也不需要占用她的時間。"
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表示,網約車司機為了救助受傷的女乘客超速行駛,該行為是救助危難的中華傳統美德,是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具體體現。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信息,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證據證明機動車是因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違法行為,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者機動車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核實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消除。因此,網約車司機可以提交行車記錄儀、報警通話記錄,或者調取 110 報警通話記錄,以及送醫監控設備記錄等證據證明超速行駛是因救助危難。作為受助者,該乘客應當積極配合申訴,不能讓助人者心寒。
如救助受傷乘客超速行駛的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消除,網約車司機可以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罰。
來源:潇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