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央企“限金令”下一步,歡迎閲讀。
經濟觀察報 記者 王雅潔 這一次,國務院國資委(下稱 " 國資委 ")對央企中占比超過半數的金融資產下手了。
2024 年 6 月 3 日,國資委黨委擴大會議明确,各中央企業原則上不得新設、收購、新參股各類金融機構,對服務主業實業效果較小、風險外溢性較大的金融機構原則上不予參股和增持。業内稱此為 " 限金令 "。
經濟觀察報發現," 限金令 " 出台後,包括中化資本、中國保利在内的數家央企,陸續開始售賣手中的金融機構股權。
央企此舉,不僅是在回應 " 限金令 ",也是在搶占一個先機。
經濟觀察報獨家獲悉,在 " 限金令 " 之後,監管會陸續出台和資本市場、上市公司有關的新政。具體包括央企出售金融資產的後續措施,比如資產出售後出現虧損,可能會受到相應的限制措施。同時,國資委拟在内部下發針對央企上市公司以及資本市場方面的新政策,鼓勵上市公司并購,并專門就央企市值管理提出新要求。
一名國資人士説:" 資本市場的運作需要一致性和穩定性。"
監管層的态度明确,旨在加強對央企金融業務的監管和風險防範,控制和抑制企業過度金融擴張的現象。
一名央企人士認為,這也意味着,央企過往靠金融業務賺快錢的時代,要結束了。
這并非易事。
一名央企總會計師正在面臨 " 痛苦的抉擇 ":現在出售金融機構股權,興許還能賣個好價錢;一旦錯過時機,未來可能就賣不出去。不過,要是真的将這一利潤貢獻的主力軍賣掉,勢必影響年底的央企考核。
盡管問題棘手,在當前各方因素之下,央企必須盡快做出決策。
國資研究學者王绛建議,下一步,各大央企需要從防範經營風險入手,特别是防範金融風險,聚焦增加值管理,提升價值創造功能,在促進我國產業轉型更新中做好耐心資本,發揮關鍵作用。
風向
監管層的眼光,盯住了 " 金融 ",盯住了 " 高風險 ",盯住了 " 非主業 "。
在出台 " 限金令 " 之前,有關部門對央企金融資產進行過整體評估。
經濟觀察報獲悉,當前,金融資產在央企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尤其是上市央企,其資產 80% 以上涉及金融領網域。
上述國資人士認為,聚焦央企參股、控股金融機構的監管背後,是日趨顯現的金融風險。金融業的發展也關系着中國經濟的穩定。
該人士表示,中國優質的企業多是上市公司,或者是由國資委管理的央企,但這些企業的收入和利潤正在下降。這説明經濟面在承壓。
想要應對風險,就得從金融先入手,從央企先入手,并讓央企回歸主業。
央企的反應很迅速。在 " 限金令 " 出台後,經濟觀察報通過產權交易平台統計發現,中國保利集團、鞍鋼集團、中化資本等均有所動作。
2024 年 6 月 17 日,攀鋼集團西昌新鋼業有限公司挂牌轉讓涼山州中小企業信用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3% 股權。前者是鞍鋼集團旗下攀鋼集團的控股子公司。
2024 年 7 月,中化資本挂牌轉讓所持有的江泰保險經紀 1238.4 萬股股份。這已經是其第三次轉讓這部分股權。該股權的轉讓底價從最初的 5583.33 萬元降至第二次的 5151.74 萬元,如今再降至 5040.30 萬元。
2024 年 8 月 7 日,中國保利集團旗下廣州保利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的 2 億股股份在廣州產權交易所挂牌,占總股本的 100%,轉讓底價約為 2.81 億元。
截至目前,相關央企挂牌出售的金融股權,均屬于 " 非主業 "。這與國資委的政策思路吻合。
上述國資人士表示,央企的核心金融資產必須保留,原因很簡單:" 假設我是一個賣茶杯的商家,就不能只專注賣茶杯,而忽視存款。存款對于任何企業來説都是重要的流動資金和安全墊。"
上述國資人士建議,相關央企在處理金融資產時,應綜合考慮企業的長期戰略和市場環境,确保金融資產的管理和運用能為企業帶來最大的價值,而不是簡單地将其視為可以随意出售的資產。
而且,國資委的本意并不僅僅是讓央企剝離金融資產,向财政上繳收益也是監管層考慮的深意之一。在确保資產保值增值的同時,央企也要面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挑戰,以及從股權财政中尋找新的增長點。
基于此,聚焦主業,防範風險,緩解财政壓力,推動經濟發展,是監管層提出 " 限金令 " 背後的 " 一石多鳥 " 之策。
最困難的決策
在政策風向之下,相關央企卻有着更現實的考慮。
如果不是 " 限金令 ",很多央企不會逼自己走到出售金融機構股權這一步。
上述央企總會計師表示,長期以來,面對金融資產釋放風險時,該央企集團内的财務人員和董事會成員之間,會發生意見相左的情況。
比如,集團内部财務人員可能會提出預警并建議采取行動,但董事會或其他管理人員會從產業發展、戰略性投資布局、市場地位和拓展方向等多方面考慮,并不依靠單純的金融或者财務标準來決定。在董事會做決議時,财務人員的意見只是一個方面。
該總會計師表示,在風險沒有實際發生之前,很難説服他們相信風險的存在。在這種情況下,确實很難規避金融風險。如果最終風險爆發,旗下金融機構出現嚴重的财務問題,央企董事會成員也需要共擔責任。
一名央企董事會成員認為,問題在于,當金融機構是集團的一部分時,對集團來説有益;但如果放在整個金融體系中來看,就不是那麼樂觀。換句話説,單純從金融機構的角度來看,決策會容易些;但從產業集團的整體布局和發展邏輯去考慮,情況就會變得復雜。而且,面對已經存在風險的金融資產,央企不能立即出售,因為這涉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
上述央企董事會成員表示,和其他企業董事會相比,一旦出現國資流失方面的問題,就會有嚴厲的追責機制。他説:" 在央企,如果沒有發生風險,就不被視為有風險,這與其他企業不同。在這種情況下做決定,大家都會感到很痛苦。"
在上述央企總會計師看來,目前,市場上還有很多金融股權待出售,現在還能賣個好價錢。有 " 限金令 "" 站台 ",對于國資流失方面的顧慮少一些,如果不抓住這個時機,未來這部分非核心金融股權可能就真賣不出去了。
經濟觀察報獲悉,如果相關央企此時不處置部分非核心金融股權,下一步,國資委很可能會有進一步措施。例如,在股權出售方面,可能監管會出台匹配資產出售的後續措施;如果央企出售股權發生虧損,可能會受到相應的限制措施。
不過,現在賣出部分非核心金融股權,會對一些央企的年終考核產生影響。因為,很多央企的金融板塊都是利潤貢獻的主力軍。
随着頂層考核導向的變化,上述問題也有望得以逐步解決。
上述央企總會計師認為,以前監管對央企的考核要求企業盈利,或者配合政府行為。如果沒有這些導向,央企之前也不會有那麼大的衝動頻繁買賣金融股權。
國資委最新推出的 " 一利五率 " 考核,指利潤總額、資產負債率、營業現金比率、淨資產收益率、研發經費投入強度、全員勞動生產率這六個經營指标,旨在引導央企更加注重經營效益和質量,強化風險管理,優化資源配置。
在這種情況下,央企剝離非核心金融資產,集中資源和精力發展主營業務,亦契合 " 一利五率 " 中強調的目标。
在層層因素疊加之下," 限金令 " 的背書,給了上述央企往前邁一步的勇氣。或許,這是一個出售高風險金融資產的時機。不過,也将是一次艱難的抉擇。
售賣的邊界
按照國資委的導向,企業應該棄掉與核心業務不相關的金融機構股權,盡可能剝離相關資產。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央企的考慮卻是千差萬别,有些企業現在還不能全部退出。因為其手中的股權包含了許多投資項目,如果這些投資項目表現良好,會有很多人願意接盤。
上述國資人士表示,從某種程度上説,現階段,國資委确實鼓勵央企出售高風險的非主業金融資產。央企有動力盡快轉手時,也意味着有可能以較低的價格出售這些資產。
不管資產的價格高低,現在的重點是,首先要将風險轉移出去。這是央企當前的首要任務。
上述國資人士擔憂,這又引出了一個問題:誰來接手這些可能存在風險的資產?特别是如果這些資產即将出現問題,誰會願意購買它們?
這就像買房子一樣,如果首付已經支付,後續貸款無法償還,買家就會面臨風險。央企出售的金融資產,如果存在潛在的問題,買家同樣需要謹慎考慮。
該人士認為,現在,金融機構和銀行都在購買國債,這表明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下,金融機構在尋求更安全的投資渠道。因此,對于央企出售的高風險金融資產,潛在買家可能會非常謹慎,甚至可能需要政府或其他機構的介入來确保交易順利進行。
經濟觀察報聯系數家央企後發現,一些央企準備售賣金融機構股權時,自己都尚難理清高風險的邊界。
令上述國資人士頭痛的是,哪些是需要售賣的高風險金融資產,國資委人士有時都很難辨别——很難通過央企提交的集團總數據看出來。以資產負債率指标為例,這些金融資產的數據看起來好像 " 都還可以 "。
上述央企董事會成員正在和團隊讨論高風險金融資產的界定。他希望國資委能夠盡快出台具體的操作細則,比如哪些類型的股權需要出售,以及判斷标準是什麼等。
依據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商業銀行金融資產風險分類辦法》(2023 年第 1 号),他在團隊内部提出以下幾點判定原則:真實性原則,風險分類應真實、準确地反映金融資產風險水平;及時性原則,根據債務人履約能力及金融資產風險變化情況,及時、動态地調整分類結果;審慎性原則,金融資產風險分類不确定的,應從低确定分類等級;獨立性原則,金融資產風險分類結果取決于商業銀行在依法依規前提下的獨立判斷。
該央企董事會成員将企業下屬的金融資產按照風險程度抽成正常類、關注類、次級類、可疑類、損失類,後三類合稱 " 不良資產 "。
他表示,高風險金融資產的界定涉及對資產的風險程度進行分類,并根據其履約能力、逾期情況、信用減值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但是央企的情況又很特殊,疊加國資委的考核要求,央企需要考慮更多的風險管理和資產管理因素。在這一點上,需要國資委給出更明确的操作意見。
上述國資人士表示,首先,國資委不會簡單地要求央企把所有的金融股權都賣掉,畢竟金融對于央企的運營和發展有重要作用。适當的金融資產可以幫助企業進行風險管理、資本運作和增強收益。
其次,企業也不可能一夜之間就把所有金融資產全部出售,這樣的操作會引起市場動蕩,對企業的穩定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該國資人士透露,下一步,當相關央企金融資產出現問題時,國資委會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比如加強監管、追責等,以确保風險得到有效控制。總體來説,國資委對央企金融資產的管理将更加注重風險控制和合規性,而不是簡單地全部出售。
向快錢説再見
上述央企總會計師認為,央企通過產融結合跑馬圈地賺快錢的時代,可能要結束了。
此前,一些央企出于投資驅動,擁有了屬于自己的金融機構。其手握金融牌照時,就會感到 " 很衝動 "。上述總會計師表示,當央企既做金融又做產業,事情就會變得很難控制,原有的很多機遇,最後也演變出問題。
他説:" 我們擁有一個信托公司或者基金公司時,就想搭建很多架構,想自己融集大量資金。在投資時,這些資金就是一種籌碼。"
他認為,部分央企并不是因為真正看到投資本身的長期價值去做金融。這在某種程度上會增加風險。
另一家貿易央企人士也認為,在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時,產融結合似乎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大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為了進一步擴大影響力和控制力,一般都會涉足金融領網域。金融行業具有高杠杆、高回報的特點,能夠為企業帶來更多的資金流動性和盈利機會。因此,很多大型企業最終都會形成以金融業務為核心的商業模式。
多年來,央企的產融結合是一個逐步發展和深化的過程,涉及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的結合,以促進企業集團内部資金、資本、資產、資源的高效運作。
在實踐探索中,產融結合曾對央企的發展發揮過重要作用,比如提升了資金運作效率,降低融資成本,通過财務公司延伸產業鏈金融服務,支持集團主業發展。
部分央企通過股權劃轉、收并購、股權投資等方式獲得銀行、證券、信托、期貨等金融牌照,拓展了企業自身的產業鏈服務能力。
随着時間推移,央企的產融結合開始出現一些問題,比如一些央企在產融結合的過程中,產業與金融之間缺乏有效的互動和協同,金融業務不能很好地服務于產業發展;部分央企的金融業務資產負債率較高,超出适宜水平,增加了企業的财務風險。
一家建築央企人士表示,以 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項目為例,其所在企業在產融結合的過程中,因政策導向的調整,以及内在對風險管理不夠重視、風險防控體系不完善,導致了一系列的風險累積和暴露。
有的央企則過于追求金融業務的發展,而忽視了主業的穩定和提升,導致企業資源配置失衡。此外,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的相互參股可能會增加内部交易和道德風險。
而 " 限金令 " 的出台,将促使各大央企的下一步產融結合,适度調轉船頭,按照 " 一利五率 " 的新考核要求,以一種更穩健的方式產融結合,更多傾斜支持企業主營業務,而不是賺快錢。
從落實 " 限金令 " 的路徑上看,參股和控股,各有各的難題。
上述國資人士和多家央企接觸後認為,控股的情況相對容易處理,參股的情況則更為復雜。
參股的問題在于,雖然央企是投資者之一,但沒有決定權,在決策上的影響力有限。當他們被問及參股的原因和背後的具體情況,往往難以給出清晰的解釋。
他建議,下一步,央企在金融資產的管理上要更加謹慎,确保自己的投資決策是透明的,并且能夠對可能的風險和責任有清晰的認識和控制。
不過,上述央企總會計師覺得,控股的操作難度更大。
他認為,參股時,企業期待的是高額回報;控股時,企業考慮的是更大的話語權。
他説:" 相比參股,控股的風險會相對更高。當一個產業集團自己控股金融機構時,風險尤其顯著,因為可能會出現方向不明确的情況,難以做出正确的判斷。" 目前,控股金融機構,尤其是當許多央企自身就擁有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和财富公司時,風險會不斷增加。控股時,企業也很難控制自己的產業和金融集團之間的關系,這會增加風險管理的難度。
上述國資人士建議,下一步,央企必須保留其核心金融資產,以維持企業的長期穩定和可持續發展。對于非核心的金融資產,央企應根據市場情況和企業戰略進行合理配置,有時可能需要适時出售或重組,以優化資產結構,提高資產效率。同時,央企在處理金融資產時,應保持透明和負責任的态度,确保所有操作都有利于企業價值的最大化和風險的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