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香港證監會允許中介人在港分發互聯互通下合資格内地ETF研究報告,歡迎閲讀。
9 月 9 日,香港證監會發表通函,允許中介人在符合某些條件的情況下,在香港分發互聯互通下合資格内地交易所買賣基金的研究報告。在互聯互通有序擴容和合資格證券的多樣性日益豐富的背景下,中國證監會明确了目前内地證券公司在内地轉發互聯互通下合資格港股的研究報告的相關規定,也适用于互聯互通下合資格港股 ETF 的研究報告。香港證監會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蔡鳳儀表示:"ETF 通自落地以來,業界一直積極探索讓對方市場投資者更深入認識自己產品的渠道,此安排将為市場提供一個清晰、合規而專業的產品資料傳遞方案。"(上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