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衝浪俱樂部老板偷拍顧客洗澡,海南萬寧通報:行拘十日,歡迎閲讀。
2 月 23 日,海南萬寧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發布情況通報,内容如下:
2025 年 2 月 22 日,有網民通過 " 微博 " 在網上發布 " 其在某衝浪俱樂部體驗完衝浪後遭店老板偷拍 " 的貼子。
經核實,當事人于 2 月 7 日 14 時在萬寧市禮紀鎮某衝浪俱樂部洗澡時,該衝浪俱樂部老板宋某使用手機對其進行偷拍。在接到當事人報警之後,萬寧市公安民警現場進行了調查處置。事發當日,萬寧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之規定,立即對違法行為人宋某處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五百元。
目前,我市已将宋某擔任法人的兩家衝浪俱樂部備案資格進行撤銷,要求立即停業整頓并接受相關部門調查,并将涉事人員宋某列為我市涉旅人員黑名單,禁止在我市從事涉旅經營活動。關于當事人反映的其他問題,我市相關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後續,我市将堅決打擊侵害遊客權益的違規違法行為,維護旅遊市場良好秩序。
潇湘晨報綜合